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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配套设施维修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22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配套设施维修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日期:2026-06-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配套设施维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南票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6月22日 11: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5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桦楠
项目联系电话0429-3062266
采购单位南票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九龙街道疏港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9-419860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山水路2-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9-3062266
公告信息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配套设施维修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6-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000-2336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配套设施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6-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内容增加图纸部分。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2日10时2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及“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辽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的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报名。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票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九龙街道疏港路7号
联系方式:0429-4198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山水路2-2-1
联系方式:0429-3062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桦楠
电  话:0429-306226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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