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湛江市自然资源调查与执法监测技术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日期:2026-06-26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湛江市自然资源调查与执法监测技术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26日 16:1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2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祖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9-3289979 | ||
| 采购单位 |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湛江市军民路2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9-339910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9-3289979 | ||
| 附件: | |||
| 附件1 | 湛江市自然资源调查与执法监测技术服务磋商文件(2026062601).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LZFCG2026-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自然资源调查与执法监测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6-26,更正为:2026-07-03。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30 09:30:00,更正为:2026-07-07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6-30 09:30:00,更正为:2026-07-07 09:30:00。
1.原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6月18日至2026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更正为2026年06月18日至2026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2026年07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年06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2026年07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预算明细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编码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预算(元) |
1 | 变更调查 | 测绘服务 | 图斑量/个 | 118000 | 7.60 | 896800.00 |
2 | 自然资源执法监测 | 测绘服务 | 图斑量/个 | 17700 | 50.80 | 899160.00 |
预算总价合计 | 1795960.00 | |||||
备注:
(1)供应商须在分项报价表填报各个子项目报价,且子项目报价不得高于该项预算价和单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报价金额保留两位小数,分项报价格式自拟或参考磋商文件格式)
①该项目预估变更调查图斑量118000个,每个图斑单价上限为7.60元,如果实际完成图斑工作量超118000个,不再增加费用,按118000个图斑量结算,超出图斑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而实际完成图斑工作量少于118000个,则按实际完成图斑工作量来支付费用。实际图斑量根据广东省智能调查云平台和综合感知服务系统等监测图斑统计;
②该项目预估执法监测图斑量17700个,每个图斑单价上限为50.80元,如果实际完成图斑工作量超17700个,不再增加费用,按17700个图斑量结算,超出图斑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而实际完成图斑工作量少于17700个,则按实际完成图斑工作量来支付费用。实际图斑量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综合感知服务系统等监测图斑统计。
(2)供应商必须对采购包内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响应报价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响应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费、项目调研费、规划设计费、成果制作费、后续成果的修改与完善的费用、伴随服务费、办公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税金、安全生产经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
(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完毕后3个月内,须为采购人免费提供关于本项目的跟踪服务,包括:解释、技术协调、处理分析等。
更正为: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元) |
1 | 变更调查 | 测绘服务 | 项 | 1 | 896800.00 |
2 | 自然资源执法监测 | 测绘服务 | 项 | 1 | 899160.00 |
预算总价合计 | 1795960.00 | ||||
备注:
- 供应商须在分项报价表填报各个子项目报价,且子项目报价不得高于该项预算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项目特性等因素和风险进行综合报价。(报价金额保留两位小数,分项报价格式自拟或参考磋商文件格式)
①本项目预估变更调查图斑量118000个。实际图斑量根据广东省智能调查云平台和综合感知服务系统等监测图斑统计。
②本项目预估执法监测图斑量17700个。实际图斑量以广东省自然资源综合感知服务系统等监测图斑统计为准。
报价说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工作量”仅为初步测算数据,仅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应自行评估并承担变更调查和执法监测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实际工作量与预估工作量不一致等问题所带来的工作量波动风险。
(2)供应商必须对采购包内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本项目响应报价为总价包干,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响应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费、项目调研费、规划设计费、成果制作费、后续成果的修改与完善的费用、伴随服务费、办公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税金、安全生产经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负担其他费用,供应商参与响应应充分考虑到服务期内的业务运作中的风险等因素,并保证投入足够的人员,不得向采购人收取成交价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完毕后3个月内,须为采购人免费提供关于本项目的跟踪服务,包括:解释、技术协调、处理分析等。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采购项目签订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税务部门认可的有效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价款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40%,当项目开展至完成合同约定工作量的70%后,成交供应商将阶段性工作成果汇交给采购人并提供阶段性总结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价款总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30%,全部项目成果经采购人确认,并经省级/国家审核验收通过后,采购人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价款总额的30%。 注:(1)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出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但应及时跟进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办理;(2)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3)本项目分为变更调查和自然资源执法监测2个子项目,子项目之间单独结算,单个子项目达到相应进度时,可单独申请对应阶段的费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更正为: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采购项目签订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税务部门认可的有效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价款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20%,当项目开展至完成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含日常变更调查成果)、2025年度自然资源执法监测成果,通过省级审核后,经采购人确认,采购人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价款总额的20%; 3期:支付比例50%,当项目开展至完成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含日常变更调查成果)、2026年度自然资源执法监测成果,通过省级审核后,经采购人确认,采购人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价款总额的50%。 注:(1)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出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但应及时跟进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办理;(2)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成交供应商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4.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合同文本 第一条合同价款及地点、服务期限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编码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变更调查 | 测绘服务 | 图斑量/个 | |||
2 | 自然资源执法监测 | 测绘服务 | 图斑量/个 | |||
总金额(元) | ||||||
备注:
(1)本项目预估变更调查图斑量118000个,每个图斑单价按实际报价金额计算,如果实际完成图斑工作量超118000个,不再增加费用,按118000个图斑量结算,超出图斑量由乙方负责完成;而实际完成图斑工作量少于118000个,则按实际完成图斑工作量来支付费用。实际图斑量根据广东省智能调查云平台和综合感知服务系统等监测图斑统计;
(2)本项目预估执法监测图斑量17700个,每个图斑单价按实际报价金额计算,如果实际完成图斑工作量超17700个,不再增加费用,按17700个图斑量结算,超出图斑量由乙方负责完成;而实际完成图斑工作量少于17700个,则按实际完成图斑工作量来支付费用。实际图斑量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综合感知服务系统等监测图斑统计。
(3)合同总金额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合同总金额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费、项目调研费、规划设计费、成果制作费、后续成果的修改与完善的费用、伴随服务费、办公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税金、安全生产经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
(4)乙方在合同执行完毕后3个月内,须为甲方免费提供关于本项目的跟踪服务,包括:解释、技术协调、处理分析等。
更正为: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1 | 变更调查 | 测绘服务 | 项 | 1 | |
2 | 自然资源执法监测 | 测绘服务 | 项 | 1 | |
预算总价合计 | |||||
备注:
(1)本项目预估变更调查图斑量118000个。实际图斑量根据广东省智能调查云平台和综合感知服务系统等监测图斑统计。
(2)本项目预估执法监测图斑量17700个。实际图斑量以广东省自然资源综合感知服务系统等监测图斑统计为准。
(3)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总价包干,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合同总金额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费、项目调研费、规划设计费、成果制作费、后续成果的修改与完善的费用、伴随服务费、办公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税金、安全生产经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负担其他费用,乙方参与响应应充分考虑到服务期内的业务运作中的风险等因素,并保证投入足够的人员,不得向甲方收取成交价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乙方在合同执行完毕后3个月内,须为甲方免费提供关于本项目的跟踪服务,包括:解释、技术协调、处理分析等。
5.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合同文本 第九条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采购项目签订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税务部门认可的有效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40%,当项目开展至完成合同约定工作量的70%后,乙方将阶段性工作成果汇交给甲方并提供阶段性总结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甲方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总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30%,全部项目成果经甲方确认,并经省级/国家审核验收通过后,甲方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总额的30%。
注:(1)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出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但应及时跟进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办理;(2)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3)本项目分为变更调查和自然资源执法监测2个子项目,子项目之间单独结算,单个子项目达到相应进度时,可单独申请对应阶段的费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甲方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30%,采购项目签订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税务部门认可的有效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20%,当项目开展至完成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含日常变更调查成果)、2025年度自然资源执法监测成果,通过省级审核后,经甲方确认,甲方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总额的20%;
3期:支付比例50%,当项目开展至完成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含日常变更调查成果)、2026年度自然资源执法监测成果,通过省级审核后,经甲方确认,甲方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总额的50%。
注:(1)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出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但应及时跟进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办理;(2)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甲方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湛江市军民路29号
联系方式:0759-3399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759-3289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祖毅
电 话:0759-3289979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