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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镇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29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北镇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日期:2026-06-2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镇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北镇市看守所
行政区域北镇市公告时间2026年06月29日 16: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樊严、刘佳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2661788
采购单位北镇市看守所
采购单位地址北镇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4161199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3-2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2661788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信息
 
北镇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6-29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6-210782-00199

二、项目名称:北镇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镇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锦州惠联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曼哈顿B区42-10号

中标(成交)金额:95(%)

评审总得分:94.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镇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北镇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北镇市看守所现有在押人员食堂、干警食堂、留置中队食堂。 (1)北镇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平均每月在押人员110人,根据省厅在押人员伙食标准规定,每人每月不低于306元,每月伙食支出3.4万元,全年合计支出40.8万元(根据在押人员人数变化调整支出)。 (2)北镇市看守所民警食堂,现有在职人员61人,平均每天在单位三餐就餐人员约28人,平均每人每天就餐标准20元,每月伙食支出1.68万元,全年合计支出20.2万元。 (3)留置中队食堂,每天在单位三餐就餐人员约45人,平均每人每天就餐标准20人,每月伙食支出2.7万元,全年合计支出32.4万元。 看守所3个食堂全年总计支出约93.4万元。提供全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蔬菜、肉类、水产、粮油、干货、调味品等。

服务要求:我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我公司的供货资格,我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我公司供货时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一)我公司保证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及时准确地将货品送达,特殊情况除外。 (二)由采购人安排相关人员按照订单信息对供货方配送的商品数量、质量、品种、金额等进行检验及核对,并签字确认。 (三)我公司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建立应急采购机制和紧急采购负责人,提供7*24*365紧急供货支持,如临时通知供货,我公司尽可能按要求及时保障供货,现场支持在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四)我公司保证恶劣天气环境下和突发重大事件时能够正常按时送货。 我公司如违反上述供货要求两次以上,将取消我公司的供货资格,我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限具体执行期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规定为准(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结束,采购人对其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进行安排调整)。 (一)我公司保证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及时准确地将货品送达,特殊情况除外。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佳、樊严(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镇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01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镇市看守所

地    址:北镇市

联系方式:13941611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3-22号

联系方式:0416-2661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416-26617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北镇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镇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锦州惠联商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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