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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1批)—3.0T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06-29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1批)—3.0T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日期:2026-06-2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1批)—3.0T磁共振成像系统
品目

采购单位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肇庆市公告时间2026年06月29日 17:2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5日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冼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8-6141553
采购单位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北江大道18号富民大厦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8-3639763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8-614155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穗科ZFCG20260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1批)—3.0T磁共振成像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及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技术部分”的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30 09:30:00,更正为:2026-07-2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6-30 09:30:00,更正为:2026-07-20 09:30:00。

1、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具体技术(参数)要求”部分内容有修改,详见下表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序号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1

1.3磁体重量(含液氦):≥6700kg。

1.5.4 40 cm DSV≤0.200 ppm。

1.5.5 45 cm DSV≤0.700 ppm。

1.5.6 50 cm DSV≤1.6 ppm。

▲2.3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单轴非有效值)≥200T/m/s。

▲3.5.2配备≥32单元头颈联合线圈。

▲3.5.3配备≥22单元体部相控阵线圈(非组合)。

▲3.5.4配备≥40单元脊柱相控阵线圈(非组合)。

▲3.5.7配备≥16单元乳腺专用线圈。

▲3.6线圈接口数≥8个,要求可同时接驳使用。

▲8.11具备腹部自由呼吸成像技术。

▲8.24.1具备基于深度学习技术的卷积神经网络磁共振图像重建技术,该重建技术可用于神经成像、体部成像、肌骨成像、心脏成像。

▲10.1提供可满足磁共振设备正常运行及MRI机房温湿度要求的配套精密空调、水冷机组设备各1套。

▲10.2.10注射头可于磁场内任意位置摆放,可在1米之内近距离接近,无磁场方向要求。

▲10.3.2具备双模式探测功能,支持同时提供高精度探测和通道监测模式,且可以任意手动或自动切换。

▲10.3.4配备双探测柱,磁通门传感器数量≥6个;

▲10.7.2.1具备颅内血管壁、颈动脉血管壁和颅颈一体血管壁扫描模式。

▲10.7.5线圈接收通道数:≥32通道;图像信噪比:≥1500;

▲10.7.11生物相容性要求:同类型线圈的相关油漆通过细胞毒性、皮肤致敏性和皮肤刺激测试认证。

▲10.7.12线圈电缆的安全性要求:PU软管绝缘壁厚≥5mm。

▲1.3磁体重量(含液氦):≥6700kg。

▲1.5.4 40 cm DSV≤0.200 ppm。

▲1.5.5 45 cm DSV≤0.700 ppm。

▲1.5.6 50 cm DSV≤1.6 ppm。

2.3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单轴非有效值)≥200T/m/s。

3.5.2配备≥32单元头颈联合线圈。

3.5.3配备≥22单元体部相控阵线圈(非组合)。

3.5.4配备≥40单元脊柱相控阵线圈(非组合)。

3.5.7配备≥16单元乳腺专用线圈。

3.6线圈接口数≥8个,要求可同时接驳使用。

8.11具备腹部自由呼吸成像技术。

8.24.1具备基于深度学习技术的卷积神经网络磁共振图像重建技术,该重建技术可用于神经成像、体部成像、肌骨成像、心脏成像。

10.1提供可满足磁共振设备正常运行及MRI机房温湿度要求的配套精密空调、水冷机组设备各1套。

10.2.10注射头可于磁场内任意位置摆放,可在1米之内近距离接近,无磁场方向要求。

10.3.2具备双模式探测功能,支持同时提供高精度探测和通道监测模式,且可以任意手动或自动切换。

10.3.4配备双探测柱,磁通门传感器数量≥6个;

10.7.2.1具备颅内血管壁、颈动脉血管壁和颅颈一体血管壁扫描模式。

10.7.5线圈接收通道数:≥32通道;图像信噪比:≥1500;

10.7.11生物相容性要求:同类型线圈的相关油漆通过细胞毒性、皮肤致敏性和皮肤刺激测试认证。

10.7.12线圈电缆的安全性要求:PU软管绝缘壁厚≥5mm。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技术部分”部分内容有修改,详见下表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序号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1

重要技术参数(标注▲参数)的响应情况

(12.0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标注“▲”的重要技术参数条款(共24条,以最低一级编号的条款为1条,标题不计入)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每有一条满足得0.5分,最高得12分。

注: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①“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②“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无要求的,须提供设备注册证及其附件技术规范书,或注册检验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技术参数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生产厂家的技术参数确认函作为证明材料;③证明材料应能反映该项技术参数,并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注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标注不清晰、证明材料内容不清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对应技术参数的而导致其响应被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不得分。

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10.0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注“▲”、“★”的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即非“▲”、“★”条款,共317条(具体数量以评标委员会核定为准),以最低一级编号的条款为1条,配置清单(包含配套设备)只计1条,标题不计入)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全部参数无“负偏离”的,得10分;

(2)负偏离或不响应总数≤20条的,每条扣0.25分;

(3)负偏离或不响应总数>20条的,扣分=5+(负偏离或不响应条款总数-20)/(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总数-20)×5分,该部分得分=10-扣分,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点。

注: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①“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②“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无要求的,须提供设备注册证及其附件技术规范书,或注册检验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技术参数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生产厂家的技术参数确认函作为证明材料;③证明材料应能反映该项技术参数,并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注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标注不清晰、证明材料内容不清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对应技术参数的而导致其响应被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不得分。

重要技术参数(标注▲参数)的响应情况

(12.0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标注“▲”的重要技术参数条款(共12条,以最低一级编号的条款为1条,标题不计入)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每有一条满足得1分,最高得12分。

注: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①“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②“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无要求的,须提供设备注册证及其附件技术规范书,或注册检验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技术参数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生产厂家的技术参数确认函作为证明材料;③证明材料应能反映该项技术参数,并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注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标注不清晰、证明材料内容不清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对应技术参数的而导致其响应被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不得分。

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10.0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注“▲”、“★”的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即非“▲”、“★”条款,共329条(如数量与现场评标委员会核定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核定为准),以最低一级编号的条款为1条,配置清单(包含配套设备)只计1条,标题不计入)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全部参数无“负偏离”的,得10分;

(2)负偏离或不响应总数≤20条的,每条扣0.25分;

(3)负偏离或不响应总数>20条的,扣分=5+(负偏离或不响应条款总数-20)/(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总数-20)×5分,该部分得分=10-扣分,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点。

注: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①“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②“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无要求的,须提供设备注册证及其附件技术规范书,或注册检验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技术参数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生产厂家的技术参数确认函作为证明材料;③证明材料应能反映该项技术参数,并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注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标注不清晰、证明材料内容不清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对应技术参数的而导致其响应被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北江大道18号富民大厦6楼

联系方式:0758-3639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联系方式:0758-6141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冼小姐

电  话:0758-6141553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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