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天津市河口泵站群建设工程(复兴门泵站改扩建工程)代建 (项目编号:HT0932025000318-009)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6-29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河口泵站群建设工程(复兴门泵站改扩建工程)代建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29日 18:5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6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7月10日 14: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 ||
| 预算金额 | ¥157.13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政男、刘广为 13920950385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20950385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129908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20950385 | ||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天津市河口泵站群建设工程(复兴门泵站改扩建工程)代建 (项目编号:HT0932025000318-009)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天津市河口泵站群建设工程(复兴门泵站改扩建工程)代建 (项目编号:HT0932025000318-00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河口泵站群建设工程(复兴门泵站改扩建工程)代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0932025000318-009 项目名称: 天津市河口泵站群建设工程(复兴门泵站改扩建工程)代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13万元 最高限价:157.13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财务决算及资产转固等相关工作完成。乙方应在服务期限内完成代建服务。如果管理期限延长(包括不限于施工条件变化、审批环节、政策变化等延长服务期限因素),甲方不再另行增加支付代建服务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本项目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开标当日17: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根据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5)2026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及其直系亲属或者存在直接全资、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及发布本项目公告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7)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30日到 2026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至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二)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三)采购人质疑受理:1. 联系部门: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2.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3. 联 系 人:杨媛媛4. 联系方式:022-23930288(四)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系方式:13512990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联系方式:139209503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政男、刘广为 13920950385 电 话:1392095038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