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三明市无人机空地一体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日期:2026-07-13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三明市无人机空地一体体系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三明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13日 10:2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1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3833889 | ||
| 采购单位 |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208号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8-826675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三明市永安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8-383388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01]SMSY[GK]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明市无人机空地一体体系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13.主要违约责任
13.1中标人未能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硬件部署及平台系统初试并提交初步验收申请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历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更正为:
13.1中标人未能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硬件部署及平台系统初试并提交初步验收申请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的0.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历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上述的内容均按以上方式同时修改,不再另作补充。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3、本更正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内容,由此造成的投标人失误,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5、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208号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0598-8266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永安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联系方式:0598-3833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宏
电话:0598-3833889
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