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道板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32932
项目名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道板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60658.31
最高限价(元):360658.31
商务条款响应表
|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 ★1 | 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具体以学校正式下达的开工时间为准); | | | |
| ★2 | 质量标准:合格 | | | |
| ★3 | 建设地点:02包: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 | | | |
| ★4 | 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8%,剩余审定金额的2%做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 | | |
| ★5 |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验收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 |
| ★6 | 缺陷责任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2年 | | | |
| ★7 | 合同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成交单位编制的综合单价作为成交后工程结算价格采用,清单标注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结算。标书未列项目参照有关编制原则确定,以审计审定为准。 | | | |
| ★8 |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采购人认可批准后方可采购和使用。响应时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他费用均不做调整。 | | | |
| ★9 | 热线支持:支持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 | | |
| ★10 | 需要说明的响应报价要求:施工期间除必要的管理和看护,暂设用房外,采购人不提供住宿场地,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解决施工人员食宿。 | | | |
| ★11 | 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场,做好施工方案安全和突发性事故预案,出现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 | | |
| ★12 | 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按最后报价编制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原则——暂列金(如有)、暂估价(如有)不变,其他价格应为同比例降价趋势,采购人有权拒绝最后清单报价中的不均衡报价 | | | |
| ★13 | 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根据二次报价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文件纸版2份,电子版1份 | | | |
| ★14 | 违约责任:(1)供应商成交后,不得擅自将工程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逾期竣工一天,成交供应商须支付合同额1%的违约金。(3)若达不到承诺的质量标准,进行违约经济处罚,违约处罚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5‰。(4)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导致采购人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全额退还采购人所支付的合同价款,赔偿采购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并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采购人不解除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赔偿采购人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少于采购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的实际损失,且成交供应商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 | | |
| 15 | 其他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 表E.2.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
| 工程名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道板铺设工程 | 标段: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中华路校园道板铺设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铺装路面 | | | | | |
| | 原路面拆除,重铺面包砖 | | | | | |
| 1 | 041001002002 | 拆除人行道 | 原人行路面拆除,含垃圾外运及场地清理、平整。 | m2 | 5466.35 | | |
| 2 | 040101001002 | 挖一般土方 | 人行道部分下挖80mm | m3 | 437.308 | | |
| 3 | 040202014002 | 水泥稳定碎(砾)石 | 块料面层下,80mm水稳层 | m2 | 5422.77 | | |
| 4 | 040204001001 | 人行道块料铺设 | 新铺面包砖, 规格(cm) 20×10×6,3cm砂垫层 | m2 | 5285.92 | | |
| 5 | 040204001003 | 人行道块料铺设 | 新铺植草砖,砂垫层 | m2 | 115.85 | | |
| 6 | 040204001002 | 人行道块料铺设 | 人行道六边形砖材料利旧 | m2 | 43.58 | | |
| 7 | 041001005002 | 拆除侧、平(缘)石 | 原边石拆除 | m | 169.2 | | |
| 8 | 040204004002 | 安砌侧(平、缘)石 | 边石新铺,规格(mm) 截面50*100 | m | 169.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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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小计 | |
| 合 计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具体以学校正式下达的开工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5日22时00分至2026年07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兼投不兼中,01包已采购完成,01包成交供应商若参与本项目,将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或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
联系方式:0418-5110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024-23492292
邮箱地址:lnhy2520@126.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88333010000964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楠、齐琳、胡平
电 话:024-23492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