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6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日期:2026-07-15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子交通劝导系统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 行政区域 | 大英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15日 15:51 |
| 预算金额 | ¥98.28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贺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08263769 | ||
| 采购单位 |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蓬莱镇卓筒大道1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0826376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蓬莱镇卓筒大道1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08263769 | ||
| 附件: | |||
| 附件1 | (已压缩)单一来源论证 - 公示.pdf | ||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电子交通劝导系统采购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项目名称:电子交通劝导系统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电子交通劝导系统、 1项、 预算金额 982,8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828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平台为电信独家专有,第三方无法替代 大英县在用交通劝导平台,为中国电信四川公司自主研发、独家运营、遂宁全市公安交警统一使用的专有政务平台,核心架构、AI算法、数据协议、系统接口、管理权限均为专属知识产权,未对外转让与授权,市场无第三方可提供兼容替代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 2.二期必须与一期无缝对接,更换供应商将导致系统不兼容、项目失效 本项目一期已由中国电信遂宁分公司建设并稳定运行,所有前端设备、网络、数据均接入该专属平台。二期扩建点位及服务必须与原平台、原系统完全兼容,才能实现数据统一、业务闭环、流程贯通。 若更换供应商,其设备、网络、AI服务无法对接现有平台,将直接导致: 违法数据无法回传 AI识别功能失效 劝导派单流程中断 前后端系统完全脱节 不仅二期无法使用,还会造成一期财政投入闲置浪费,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与服务配套,必须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3.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财政资金,符合统筹建设要求 如采用公开招标选择其他供应商,因无平台权限,必须重新开发县级独立平台,将大幅超预算、形成数据孤岛、无法与上级交警系统互联互通,违背全市交通管理信息化统筹要求,同时造成两套平台并行、运维成本翻倍、重复培训等严重浪费。 由原供应商承接,不重复建设、不改变现有架构、不新增冗余成本,资金使用效率最高。 4.保障项目延续性,确保业务不停顿、不脱节 一期由中国电信遂宁分公司全程建设、运维,已完全熟悉业务流程、使用需求、现场环境,可快速完成二期点位接入、系统调试、服务对接,实现无缝切换、即扩即用,无需重新调试、无需重复培训,最大限度保障全县交通劝导工作连续、稳定、高效。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地址: 遂宁市城区大东街56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贺先生
联系地址: 蓬莱镇卓筒大道12号
联系电话: 1380826376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代兰
联系地址: 大英县花园干道11号
联系电话: 0825-7821263
六、附件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