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江口沉银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一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日期:2026-07-16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口沉银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一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 | ||
| 行政区域 | 彭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16日 17:3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1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邝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38110558 | ||
| 采购单位 | 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两河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3767509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1幢16层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3811055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40320260000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口沉银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29 09:30:00,更正为:2026-08-0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开启)时间:2026-07-29 09:30:00,更正为:2026-08-03 09:30:00。
1、删除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内的“技术服务团队”评分因素
2、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内的“类似项目业绩”更正为“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含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本项目实施内容相同或接近的业绩,如博物馆预防性保护、环境监测系统建设等),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内的“售后服务方案”更正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①售后服务应急响应方案;②售后机构、人员配置方案;③巡检方案;④备品备件配置方案;以上方案内容完整、全面、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10分,每缺一项扣2.5分,方案每具有一处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扣1.2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注:本项所述错误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时间、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瑕疵是指: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描述或内容前后不一致、矛盾或不符合采购实际需求等。”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两河村
联系方式:028-37675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1幢16层9号
联系方式:028-3811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邝女士
电话:028-38110558
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