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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康复楼开办费购置特检中心医疗设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07-16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康复楼开办费购置特检中心医疗设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日期:2026-07-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康复楼开办费购置特检中心医疗设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7月16日 18:2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6日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红、居佳、金咏慧
项目联系电话0471-4360533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71-4393531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存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71-436053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GZCS-G-H-2603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康复楼开办费购置特检中心医疗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液质联用质谱分析仪等):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原中标人所投某一设备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不应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废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液质联用质谱分析仪等)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原中标人所投某一设备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不应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废标。。

原公告的合同包1(液质联用质谱分析仪等)代理服务费金额:5.67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液质联用质谱分析仪等)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联系方式:0471-4393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存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5楼

联系方式:0471-4360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红、居佳、金咏慧

电话:0471-4360533

内蒙古存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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