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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规范化事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17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规范化事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7-1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规范化事务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行政区域廊坊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17日 16: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20日至2026年07月24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3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江锋
项目联系电话0316-5905565
采购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廊坊市广阳区艺术大道5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6-2678077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5905565
项目概况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规范化事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1310002602842301

项目名称: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规范化事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

采购需求: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规范化事务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记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0日至2026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4.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业绩等所有材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艺术大道508号

联系方式:0316-2678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04室

联系方式:0316-5905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江锋

电 话:0316-5905565

九、附件

招标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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