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四川省司法厅机关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26-07-17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服务(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司法厅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四川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17日 17:53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罗粒丹,赵碧华,丁世平,蒲莉,税茜,苟明刚,谷海波,吴薇,孟常佳 | ||
| 总成交金额 | ¥155.3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静、谭周菊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65731881/86661810 | ||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司法厅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孟老师 028-8660654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2幢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静、谭周菊 028-65731881/86661810 | ||
| 附件: | |||
| 附件1 | 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服务(二次)(N510001202600099420260624002)-文件集.zip | ||
| 附件2 |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 ||
| 附件3 | 包3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 ||
| 附件4 |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 ||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0994
二、项目名称: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四川路标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北京隆安(成都)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88号四川建行大厦2412室 | 480,000.00元 | 98.75 |
采购包2:
| 四川路标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北京隆安(成都)律师事务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88号四川建行大厦2412室 | 480,000.00元 | 97.83 |
采购包3:
| 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联合体成员:四川汇丰桓律师事务所) | 成都市顺城大街269号1栋1单元 | 593,000.00元 | 95.8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服务1):
服务类(四川路标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北京隆安(成都)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
| C23019900 | C23019900 其他法律服务 | 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服务1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本项目共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70分及以上为合格),且下一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获得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包2(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服务2):
服务类(四川路标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北京隆安(成都)律师事务所)
| C23019900 | C23019900 其他法律服务 | 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服务2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本项目共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70分及以上为合格),且下一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获得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包3(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服务3):
服务类(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联合体成员:四川汇丰桓律师事务所)
| C23019900 | C23019900 其他法律服务 | 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服务3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本项目共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70分及以上为合格),且下一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获得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粒丹(采购人代表)、赵碧华、丁世平、蒲莉(采购人代表)、税茜、苟明刚、谷海波、吴薇、孟常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执行,代理服务费由各包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0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1.0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1.154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编号:51000026210200076975;
2.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司法厅机关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
联系方式:孟老师 028-86606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2幢4楼
联系方式:张静、谭周菊 028-65731881/86661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谭周菊
电话:028-65731881/86661810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