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闽东烈士陵园修缮提升项目(附属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7-16
项目概况
受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81]ZMT[CS]2026001、闽东烈士陵园修缮提升项目(附属工程一期)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闽东烈士陵园修缮提升项目(附属工程一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7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采购包1(闽东烈士陵园修缮提升项目(附属工程一期)):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4,151.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23,818.00元
磋商保证金: 10,041.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B08990000-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闽东烈士陵园修缮提升项目(附属工程一期)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4,151.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注: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须提供有效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及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 按最新标准执行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福安市坂中畲族乡兴达路46号
联系方式:13559904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五一中路18号福州正大广场C区1611单元
联系方式:18050367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邓
电话:1805036725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