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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20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莲池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日期:2026-07-2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莲池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保定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0日 12:03
评审专家名单史可敬(采购人代表)、李培奇(组长)、杨欣荣
总中标金额¥54.31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子轩
项目联系电话0312-3179791
采购单位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东路8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2-6786137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宏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旭阳路139号悦和园7号楼2单元60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179791

一、项目编号:HBHY-2026-0701-014

二、项目名称:莲池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编码
河北政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焦庄镇长城南大街1997号新发地联农批发市场G区12厅5号南91130606MAKA92541N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时间中标金额下浮率费率优惠率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政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莲池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粮油类、水果、蔬菜类、猪、牛、羊、鸡肉及肉制品、水产、海鲜、冷冻产品类、蛋、奶、豆制品、调料等副食、其他食材及用品等食堂食材,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5431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可敬(采购人代表)、李培奇(组长)、杨欣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92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5%收取,由成交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东路800号

联系方式:0312-6786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宏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旭阳路139号悦和园7号楼2单元6018室

联系方式:0312-3179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子轩

电话:0312-3179791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资格承诺函

招标文件正文

评标结束汇总表

招标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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