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本级邗江法院2026集中送达服务【邗江法院2026集中送达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日期:2026-07-23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邗江法院2026集中送达服务 | ||
| 品目 | 邮政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本级 | ||
| 行政区域 | 邗江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3日 11:05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0514-82931155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4-82931155 | ||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4-8293115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扬州市翠岗路4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14-87982240 |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本级邗江法院2026集中送达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本级
项目名称:邗江法院2026集中送达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目前,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的审判文书送达主要由采取电子送达、邮寄送达、上门送达等多种送达方式,由于送达工作分散在各相关案件承办人办理,存在电子、网络送达手段利用率不高、送达时效性不强、开支费用高、占用审判人员时间和精力多等问题。此次集中送达服务采购项目,通过分离审判活动中的送达工作,引入社会化服务,积极推行以电子送达为主,传统的邮寄、上门送达为辅的送达方式,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的工作要求集中处理。通过集中送达服务采购项目的实施,既可大量节约法官、书记员等审判力量,把有限的审判资源集中到案件审判工作上,又可挖掘电子送达方式高效、快捷的潜力,精细化送达工作环节、标准化操作流程,提升送达工作效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送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二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执行。三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是大型国有独资企业,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文书送达唯一服务商,送达业务经验丰富,保密和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的可信度较高。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专门处理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的子公司,与最高院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有战略合作关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与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对接,提供管辖地区的送达业务。四是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能够提供的服务内容较多,服务范围能够延伸到除上门、公告外的所有送达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47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26849374931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9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伍洋
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
联系电话:0514-82931155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蔡向群
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185号
联系电话:0514-87896947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电话:0514-87982240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论证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