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阳泉市数据局阳泉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期)延续服务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日期:2026-07-27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阳泉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期)延续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阳泉市数据局 |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7日 17:52 |
| 预算金额 | ¥42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3-6663501 | ||
| 采购单位 | 阳泉市数据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阳泉市城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53-66635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阳泉市数据局
项目名称:阳泉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期)延续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1
数量:3
预算金额(元):426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建设完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该公司在我市长期开展数据共享服务工作,并按照国家、省、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要求,陆续开展了多次开发工作。该合同即将到期,为保障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正常开展,需要尽快完成服务采购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26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具有技术要求高、延续性强、兼容性强、采购效率要求高的特点。为充分发挥现有成果的作用,保障本项目高效、安全、节约地完成,专家组认为该项目是前期服务合同的扩充和延续,如果更换供应商,会造成适应性、兼容性方面的困难,导致技术断层或成本剧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当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采购,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实施,理由成立,依据充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浪潮路1036号浪潮科技园S02号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27日至2026年08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段杨超
联系电话:0353-6663501
联系地址:阳泉市城区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采科
联系电话:0353-6669306
联系地址:阳泉市桃北中街16号阳泉市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期)延续服务单一来源论证资料.pdf(1.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