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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数据局阳泉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期)延续服务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27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阳泉市数据局阳泉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期)延续服务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日期:2026-07-2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阳泉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期)延续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阳泉市数据局
行政区域山西省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7日 17:52
预算金额¥42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null
项目联系电话0353-6663501
采购单位阳泉市数据局
采购单位地址阳泉市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53-6663501
代理机构名称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无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无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阳泉市数据局

项目名称:阳泉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期)延续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1
   数量:3

   预算金额(元):426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建设完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该公司在我市长期开展数据共享服务工作,并按照国家、省、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要求,陆续开展了多次开发工作。该合同即将到期,为保障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正常开展,需要尽快完成服务采购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26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具有技术要求高、延续性强、兼容性强、采购效率要求高的特点。为充分发挥现有成果的作用,保障本项目高效、安全、节约地完成,专家组认为该项目是前期服务合同的扩充和延续,如果更换供应商,会造成适应性、兼容性方面的困难,导致技术断层或成本剧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当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采购,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实施,理由成立,依据充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浪潮路1036号浪潮科技园S02号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27日至2026年08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段杨超

联系电话:0353-6663501

联系地址:阳泉市城区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采科

联系电话:0353-6669306

联系地址:阳泉市桃北中街16号阳泉市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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