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州市单村供水试点项目—连江县丹阳镇朱山村单村供水试点工程(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日期:2026-08-03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市单村供水试点项目—连江县丹阳镇朱山村单村供水试点工程(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丹阳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连江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3日 14:35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吴俊杰,王香俤,黄成志 | ||
| 总成交金额 | ¥92.5017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莹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579923 | ||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丹阳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新街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801606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南台路38号航兴花园1号楼5层(兴业银行楼上)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7579923 | ||
| 附件: | |||
| 附件1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汇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 ||
| 附件2 | (已压缩)资格承诺函.pdf | ||
一、项目编号:[350122]XZY[CS]2026001-1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单村供水试点项目—连江县丹阳镇朱山村单村供水试点工程(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福建汇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1#楼2-38Q室 | 925,017.00元 | 97.8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工程类(福建汇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连江县丹阳镇朱山村单村供水试点工程 | 连江县丹阳镇朱山村单村供水试点工程 | 自采购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90日 | 项 | 吴爱明 | 闽1352020202101015 | 925,017.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黄成志 |
| 评审专家: | 吴俊杰、王香俤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交金额的[0元-100万元]:1.0%,[100万元-500万元]:0.7%计算后下浮30%收取。经计算不足7000元按7000元计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开户名: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帐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5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连江县丹阳镇朱山村单村供水试点工程:0.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均不予以价格扣除。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成员经对响应文件认真审核,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了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并根据财库〔2014〕214号规定单一对参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进行磋商评议:其中中亿建设(安阳)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均通过;坤鹏志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人员要求承诺函,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连江县丹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新街1号
联系方式:1598016061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南台路38号航兴花园1号楼5层(兴业银行楼上)
联系方式:0591-87579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莹莹
电话:0591-87579923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