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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病虫害药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05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病虫害药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6-08-0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病虫害药剂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锦州市植物保护中心)
行政区域锦州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1:3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05日至2026年08月11日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99.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4360777
采购单位锦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锦州市植物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841684762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2-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4360777
附件:
附件1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病虫害药剂采购).doc
公告信息
 
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病虫害药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8-05

  
项目概况

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病虫害药剂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700-04111
项目名称: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病虫害药剂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94000.00
最高限价(元):99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序号产品名称参数数量(公斤)
★117%唑醚·氟环唑微乳剂登记作物:玉米防治对象及用量:玉米大斑病(40-60毫升/亩)成分:吡唑醚菌酯、氟环唑毒性:低毒1250
★210%高效氯氟氰菊酯水乳剂登记作物:玉米防治对象及用量:玉米螟(15-20毫升/亩)成分: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性:中等毒600
★318.7%丙环·嘧菌酯悬乳剂登记作物:玉米、水稻防治对象:玉米大斑病、小斑病(50-70毫升/亩);水稻纹枯病、稻曲病(30-60毫升/亩)成分:嘧菌酯、丙环唑毒性:低毒1250
★4200亿芽孢/毫升枯草芽孢杆菌可分散油悬浮剂登记作物:玉米、水稻防治对象及用量:玉米大斑病(70-80毫升/亩);水稻稻瘟病(50-60毫升/亩)成分:枯草芽孢杆菌200亿芽孢/毫升毒性:低毒1500
★5茶黄液生物助剂剂型:悬浮剂成分:茶皂液≥7%,黄连液≥0.5%,总含量≥7.5%用量:10ml/亩150
★6飞防专用植物源助剂剂型: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乳油植物源活性成分含量:60%-70%PH值:5-8密度:(g/ml,20℃),0.5-1.05用量:10ml/亩700

★1、成交供应商供货产品、配套服务质量标准、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本项目采购文件载明的需求标准,严禁以次充好、降配减项、压缩售后服务;采购人鼓励供应商在满足全部采购需求前提下合理低价报价,同等价格下优先选用配置、性能、服务更优的产品,所有响应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控制价。

★2、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项目验收,验收时将逐一查验所投产品合格证及配套相关佐证材料。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第三方现场核查、资料调取、样品抽检、过程巡检等全部监管工作,按第三方出具的合规整改意见按期完成整改;第三方监管服务相关费用由采购人全额承担,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任何费用。

★3、包装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药剂产品,须采用合规、完好、密封的专用药品包装,包装材质需适配药剂理化特性,具备防潮、防渗漏、防破损、防变质、耐腐蚀等性能,可有效保障药剂在运输、仓储、领用全过程中的质量稳定,杜绝泄漏、污染、失效等问题。产品外包装、内包装标识须清晰完整,精准标注药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储存条件、警示说明、使用规范、溯源编码等法定必备信息,字迹清晰、粘贴牢固、不易脱落。所有药剂需独立合规包装,分类规整封装,严禁混装、破损包装、过期包装及三无包装,供货包装规格需满足采购人仓储、领用、日常使用的实际需求,包装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药品包装通用规范及行业专项标准。运输过程中需额外做好防震、防撞、避光、温控等防护措施,全程保障包装完好,到货后若出现包装破损、渗漏、标识模糊缺失等问题,供应商须无条件免费更换、补货并承担全部损失。

★4、废弃物回收与处置要求:供应商须承诺针对本次供货药剂产生的全部包装废弃物(包含但不限于药瓶、药盒、包装袋、缓冲填充物、外包装纸箱、密封耗材等)及药剂残余废弃物料等,提供专业、合规的回收处置服务。项目履约期间,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使用节奏,定期上门回收各类药剂相关废弃物,做到及时清运、分类处置,严禁随意丢弃、私自处理、二次售卖,杜绝环境污染及药品安全隐患。所有废弃物最终处置方式须符合环保及药品监管规定,严禁违规处置废弃药剂及包装物料。项目质保期及后续合理周期内,因产品更换、过期、剩余产生的废弃药剂,供应商须免费上门回收处置,承担全部处置费用及相关安全、环保责任。

★5、违约条款

(1)逾期交货违约

①每逾期1日,按逾期部分货值×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5%;

② 逾期超过15日,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另行支付一次性违约金;

③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不免除逾期违约责任。

(2)货物质量、规格、参数不符违约(型号错、参数不达标、以次充好)

① 限期免费维修、调试;

② 限期免费换货、重新供货,承担往返运费、装卸费;

③ 经两次整改仍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拒收、整批解除合同,并收取违约金;

(3)数量短缺、多交、错发货物

数量不足:限期补齐,同时承担逾期责任;逾期未补齐可扣除对应货款并索赔;

未经同意多发货物:采购方有权拒收,保管费用、运回费用由卖方承担。

(4)包装、运输、资料交付违约

包装不达标造成货损由卖方赔偿;未随同交付合格证、说明书、检测报告、质保资料、发票等,视为未完成交货义务,采购方可顺延付款,并追究逾期责任。

(5)转包、擅自分包违约

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转包全部合同、擅自分包关键货物;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卖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及(《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农药标准证》);(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及(《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农药标准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5日17时00分至2026年08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须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开标(报价)会议,如供应商未参加开标(报价),则视为知晓开标(报价)会议程序,遵守开标(报价)会议规则,同意开标(报价)过程和结果。 4.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锦州市植物保护中心)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系方式:15841684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2-16号
联系方式:0416-4360777
邮箱地址:Shendaxy2021@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府西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08803909000109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电  话:0416-436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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