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七莘路400号4号楼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8-06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七莘路400号4号楼改造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闵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6日 10:5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06日至2026年08月1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3009号906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8月17日 13: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3009号906室 | ||
| 预算金额 | ¥272.99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何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521459551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闵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沪闵路6258号4号楼408室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2403318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茂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3009号9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521459551 | ||
项目概况
七莘路400号4号楼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7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2000260608116695-12361016
项目名称:七莘路400号4号楼改造工程
预算编号: 1226-W0001184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7299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7299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720916.01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七莘路400号4号楼改造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29900.00
简要规则描述:主要内容为:厨房改造、单体建筑结构加固、建筑整体修缮、室内装饰修复等、维修建筑面积约为826.3平方米。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15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包号 | 包类别 |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
| 1 | 工程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且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条件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且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条件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6日至2026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3009号906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3009号9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竞争,评标小组发现可能低于其合理成本的,将要求该供应商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沪闵路6258号4号楼408室
联系方式:021-24033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茂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3009号906室
联系方式:19521459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19521459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