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番禺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8月-2028年8月院本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日期:2026-08-07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番禺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8月-2028年8月院本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 | ||
| 行政区域 | 番禺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7日 17:47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魏海梅,吴国钟,刘巧昙 | ||
| 总成交金额 | ¥0.0005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34813694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谢小姐 020-3915236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7号楼201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34813694 | ||
| 附件: | |||
| 附件1 |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pdf | ||
一、项目编号:GZ2026F0407-1
二、项目名称:番禺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8月-2028年8月院本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番禺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8月-2028年8月院本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光明村石牙路1号 | 单价:4.61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番禺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8月-2028年8月院本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类(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 1-1 |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番禺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8月-2028年8月院本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 48小时内集中收运处置 | 48小时内集中收运处置 | 48小时内集中收运处置 | 48小时内集中收运处置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海梅、吴国钟、刘巧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 | 番禺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8月-2028年8月院本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 2.442679 | 采购人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番禺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8月-2028年8月院本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61元 | 4.61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本项目于2026年5月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因响应家数不足三家导致采购失败。仅有“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项目采购失败。经评审委员会论证,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编制合理,不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或歧视性问题,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且不存在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本项目适用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2号
联系方式:谢小姐 020-39152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7号楼201单元
联系方式:020-348136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20-34813694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