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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专家指导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12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工贸企业专家指导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8-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工贸企业专家指导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2日 15: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20日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红塔社区柳州街5号6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2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预算金额¥5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4-81548633
采购单位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北陵大街4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690773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省精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红塔社区柳州街5号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1548633
附件:
附件18.12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工贸企业专家指导服务项目.doc
公告信息
 
工贸企业专家指导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省精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8-12

  
项目概况

工贸企业专家指导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42451
项目名称:工贸企业专家指导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0000.00
最高限价(元):59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供应商应当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2026年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手册》及《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6年工贸重点企业专家指导帮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工贸重点企业专家指导帮扶工作。

★2.本次招标计划确定1家供应商,接受省应急管理厅委托,在10月31日前组织完成全省工贸重点企业专家指导帮扶工作。

★3.指导帮扶重点企业范围涉及冶金、有色、铸造类金属冶炼企业;铝镁钛等轻金属(机械破碎及抛光打磨)、面粉饲料、木材家具类涉爆粉尘企业;造纸、酱腌菜类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电子、纺织、服装类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

★4.指导帮扶不少于25个重点县(市)区、经开区(以下简称重点地区),指导帮扶企业总数不少于175家。

5.供应商应建立健全工贸重点企业专家指导帮扶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专家指导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在对每个重点地区开展指导帮扶时,要根据企业规模组织4名以上专家成立工作组,工作组要任命1名专家组长。

★6.指导帮扶工作结束后,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交付以下成果材料:一是企业指导帮扶情况报告。针对每一家被指导企业,独立形成“一企一册”的工作报告,内容须涵盖现场检查情况、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二是重点地区指导帮扶情况报告。系统总结重点地区总体服务情况,深入剖析典型问题,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及后续监管工作建议。三是全省工贸重点企业指导帮扶情况报告。汇总全部被指导企业的隐患问题台账,在全面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总体工作建议,为后续监管工作提供参考。四是隐患排查指引类图书资料。由供应商负责采购,并统一发放至被指导企业及重点地区监管部门,便于其查阅学习,切实提升隐患排查能力。五、指导帮扶工作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扩大工作影响范围,积极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7.采购单位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违约行为的,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中标资格,要求退回预付款,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关于失信违约行为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1)企业指导帮扶报告所载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相关指导意见脱离实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且刻意隐瞒真实问题,未予如实反映。

2)接受企业礼金、有价证券、礼物,收取指导帮扶企业劳务费。

3)接受企业安排的宴请、各种健身娱乐活动。

4)在企业报销私人费用,向其推销相关营利性服务或产品。

★8.供应商对在指导帮扶过程中要对企业商业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外泄。

★9.专家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安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8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红塔社区柳州街5号6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二)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北陵大街45-1号
联系方式:024-869077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精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红塔社区柳州街5号6楼
联系方式:024-81548633
邮箱地址:13234219666@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省精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301003309200017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4-8154863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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