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食堂运行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日期:2026-08-18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食堂运行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8日 12:52 |
| 预算金额 | ¥16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薛珊、岐少华、朱祎帆、刘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1-2021630 | ||
| 采购单位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51-601632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太原市半坡东街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51-2021630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食堂运行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食堂运行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1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干警餐厅运行管理服务。(不含水、电、暖以 及食品原材料费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61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据《关于印发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晋编办字〔2020〕167号),2025年底前,在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时,由主管部门直接委托其所属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采取直接委托购买的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可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根据《关于继续实施省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支持政策的通知》(晋财综〔2025〕61号),符合晋编办字〔2020〕167号相关规定的省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支持政策继续实施,实施期限至我省进一步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之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18日至2026年08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1天。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田志军
联系电话:0351-6016329
联系地址: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8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薛珊、岐少华、朱祎帆、刘鑫
联系电话:0351-2021630
联系地址:太原市半坡东街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意见.pdf(2.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