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屏门乡隐将村共富农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日期:2026-08-18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屏门乡隐将村共富农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屏门乡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8日 17:18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17日至2026年08月2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https://www.zcygov.cn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8月27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https://www.zcygov.cn | ||
| 预算金额 | ¥0.0001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屏门乡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淳安县屏门乡屏门村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6499601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淳安县屏门乡人民政府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杭州诚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淳安县屏门乡隐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委托,就屏门乡隐将村共富农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CQ[2026]-027号
项目名称:屏门乡隐将村共富农园项目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30000.00
采购需求:屏门乡隐将村共富农园项目主要内容:新建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100亩,包含土地平整,种植,苗木采购,培管等。建设养鸡基地,搭设栏网,购买500只鸡苗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þ是;
☐否,不接受联合体理由:。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þ无。
☐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中路11-8二楼
方式:(售后不退,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中路11-8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将被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8月27日9点30分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中路11-8一楼开标室,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淳安县屏门乡政府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淳安县屏门乡隐将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址:淳安县屏门乡隐将村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金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0860815
质疑联系人:王华春
质疑联系方式:13732297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诚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青中路11-8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仙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0850869
质疑联系人:徐晓君
质疑联系方式:15306585550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淳安屏门乡人民政府
地址:淳安屏门乡
传真:/
联系人: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1373581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