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平公资建2026117号】叶县教育体育局叶县第九小学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日期:2026-08-18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7 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标准..................................................... 4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8 第七章 告知投标人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145 【平公资建2026117号】叶县教育体育局叶县第九小学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叶县教育体育局叶县第九小学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项目代码:2308-410422-04-01-437427)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8日 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6-18 2、项目名称:叶县教育体育局叶县第九小学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050000.00元;最高限价:40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叶县教育体育局叶县第九小学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涵盖学生单人课桌凳、教师桌椅、劳技器材、心理咨询室设施、多媒体教室设备、教师用计算机、计算机教室设备、多功能教室设备、饮水设备、图书、阅览室设施及上述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采购。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供货期:9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内容如下: 第二标段:图书及阅览室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 6、合同履约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2.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存在不良记录,投标无效,相关事宜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2.5投标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9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pds.gov.cn/)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26096.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8日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pds.gov.cn/)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8日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pds.gov.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2、监督部门: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统一信用代码:12410422MB0R24699H 联系电话:0375-8085369 3、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5、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法,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单位。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叶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平顶山市叶县昆阳大道北段 联系人:徐可 联系方式:1393758787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恒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1号楼2116 联系人:姚开心 联系方式:1933952477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开心 联系方式:19339524777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1.项目说明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货商。 1.2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本项目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本项目供货期、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有关定义 2.1招标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中介机构。 2.3合格的投标人 2.3.1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下载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2.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费用承担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招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的全部费用。 4.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清单及技术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7)告知投标人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根据本须知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6.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3招标文件的修改 6.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答疑会 不召开答疑会,投标人将需答疑的问题以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分项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5)偏离表 (6)技术标 (7)综合标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9.投标报价 9.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完整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最终验收合格正式交付招标人使用前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交货前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装卸费、验收检测费、运维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含项目验收所发生的费用),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以及其它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且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合同实施时以人民币支付。 9.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9.3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10.投标有效期 10.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0.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11.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 13.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将影响投标文件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 14.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签署 16.1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6.1.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16.1.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四)投标17.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7.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供应商随身携带。 注:供应商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17.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投标单位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8.2投标单位所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8.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19.2投标单位修改或撤回已上传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须知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签章。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3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9.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20.开标 20.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0.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20.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20.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0.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六)评标21.评标委员会 21.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专家在招标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定标办法独立完成评标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委的正常评标工作。 2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4.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4.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4.2实质上没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进入详细评审(打分程序): 24.2.1投标文件(投标书)无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的; 24.2.2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24.2.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4.2.4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4.3投标文件一经开标,投标人无权予以更正或撤回。 25.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2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供应商要求澄清其投标文件中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对此,供应商不得拒绝。 26.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供应商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与评标委员会及评标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对原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提出修改,但在评标中对发现的算术性差错进行的核实、修正,则不在此列。 26.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 27.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7.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7.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依次推荐综合得分排名位于前3名的合格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合同授予 29.1定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29.3中标通知: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中标人在收到通知书后24小时内,应予以书面确认。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造成的损失的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0.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1.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如果中标,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2.纪律和监督 32.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2.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发现供应商有上述不正当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2.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2.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综合评分法) 3.1初步评审
3.2分值组成及评审标准
注:若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将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评审得分相同,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招标文件未作规定,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项目采用评标定标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3-10 名,具体如下。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①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10(含)家,将综合得分前10 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②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含)-10(不含)家,将有效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③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 家时,应当重新招标。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评审标准 2.2.2(1)综合标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标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商务标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及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审打分。 3.2.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定标办法 一、定标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 2.本项目招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不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4.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4.《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二、定标原则 定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三、定标程序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定标过程包括核查、定标会议两个阶段。定标会议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最终定标时间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定标会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介绍定标委员会成员及组长、招标人、行政监督(内部监督)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到场的中标候选人; 2.主持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专家评标意见、建议及提醒注意事项等; 3.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核查报告; 4.检查、投放号码球。行政监督(内部监督)人员检查抽取箱、号码球,面对摄像头和参会人员展示号码球并投入抽取箱。手持抽取箱摇动号码球后,面对摄像头和参会人员展示抽取箱透明面; 5.抽取中标候选人代码球:执行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平发改公管[2025]287号文); 6.抽取中标人代码球:执行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平发改公管[2025]287号文); 7.宣布中标人。定标委员会组长宣布中标人,定标委员会出具《定标报告》; 8.签字确认。定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内部监督)人员在《定标报告》上签字; 9.扫描上传定标会议资料至进行招标投标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0.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责任。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四、定标核查 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前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信用信息、履约能力等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的其他内容,以上核查内容有一项不符合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一)信用信息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的规定,定标会议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存在失信记录的,不得被推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投标企业之间是否存在相互控股关系。 (二)资质证书 通过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证书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投标资质证书是否有效。 (三)财务状况、信用及有无重大行政处罚、失信记录。 (四)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关键事项。 招标人应将定标核查情况完整记录,并提交至定标委员会。 五、考察、质询 本项目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前不再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或质询。 六、组建定标委员会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人数为 5 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自行选定。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参与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再次参与定标委员会的组成,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七、定标要素 通过定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方可进行下一步定标评审,具体如下: 招标人首先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应当保密,核查内容包括信用信息、履约能力。以上核查内容有一项不符合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八、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方法采用 核查随机法 定标 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采用核查随机法的项目,鼓励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定标会议。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九、定标报告及结果公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对所出具的定标报告承担责任。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交货期、资格条件,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十、重新定标 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由原定标委员会在调整后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对中标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定标。 (一)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二)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回避的;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招标人在定标过程中,对中标候选人组织核验,发现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 (一)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二)资质、业绩、人员资格、信用、财务状况、生产条件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三)因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四)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存在前款第(一)(四)项情形的,在充分核验事实情况后,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情形、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存在第一款第(二)(三)项情形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项目名称)的合作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照本合同下述约定的条款与条件,共同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 2.乙方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最终投标、书面说明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项目地点: 三、标的物名称、规格、单价及数量: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及合计金额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中标通知书确认清单为准(附清单)。 四、合同价款 (大写): 小写: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此合同价款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以及卖方进行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服务,还包括合同设备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前的增值税及其他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合同设备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后的卸货、清点、保管、安装费、调试费,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技术服务,以及卖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的其他所有费用等的全部含税费用。 五、质量和规格 1.货物及服务质量应符合乙方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的质量标准,货物及服务质量的评定以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为依据,且不得低于投标文件载明的技术指标参数。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及服务质量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乙方无条件解决,直至符合要求。 3.乙方提供的服务在服务期限内非人为损坏若不能正常提供,乙方应负责解决,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进行现场或远程技术支持,排除故障。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满足相关实施安全管理要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六、供货期(包含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合同签订后,于 年 月 日前交货并安装完毕。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付设备并且安装调试成功,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工程款总价值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合同工程款总价值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 乙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超过30日或经催告后15日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七、验收时间及方式: 乙方在安装调试完成后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人员验收或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稳定性测试、安全性能检测、培训效果评估。 八、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经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验收机构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九、标的物所有权及毁损灭失风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约定向起诉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保修期、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及技术方案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该项目所涉及设施设备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乙方应提供主要设备原厂质保文件,保修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复杂故障排除不得超过72小时。同一故障经三次维修仍未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设备。 十二、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标段2.1采购清单
注:阅览室(含桌凳)需按照技术参数中给定的配套设备与数量进行报价。 2.2技术参数1、图书(1)数量:图书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2)报价 ①本项目采用统一折扣率报价,折扣率计算公式为:中标实洋结算金额=图书总码洋×中标折扣率。本标段图书财政预算总额为760000.00元,合同最终累计结算实洋总额必须足额达到本项目全部预算金额,中标供应商需将全额预算资金100%转化为合规正版图书实物交付采购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结余、退还预算资金。 ②中标折扣为固定包干价,包含图书货款、MARC编目数据、图书加工(盖章、贴条码、磁条/RFID、书标)、运输、装卸、税费、售后等全部费用,所有服务成本均已计入折扣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相关费用不得单独列支占用预算额度。 ③供货周期内,采购人将通过书目订单、现场现采、书单勾选三种方式分批下单,直至累计结算实洋足额使用完项目全部预算,合同自动履约完毕;若预算额度未足额消耗完毕,则视为中标供应商未完成合同义务,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扣付尾款,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④严禁以高码洋低价值图书、滞销旧书、过刊、教辅等方式违规套取预算。所有图书必须出自采购人选定的书目(详见附件),采购人拥有书目最终选择权,供应商不得强制搭售、凑码洋充数。 (3)封面印刷: 套印准确,字、图、点、线印迹清楚,不花、不毛、不糊,实地版墨色均匀,无回胶印,背面不脏。 (4)插图印刷; ①插印准确,层次分明,轮廓实,电分制版无浮雕印。 ②网点清晰饱满,小点不秃,大点光洁不糊,质感好。 ③墨色均匀厚实,色彩鲜艳有光泽,肤色正,接版准确,色调深浅一致。 (5)正文印刷; ①压力:压力适度,全书前后轻重一致。 ②墨色:全书前后墨色一致,浓淡适度。 ③套印:版面端正,正反套印准确。 ④文字:文字、标点清晰,笔锋挺秀,无缺笔断划,标题黑实不花,小字不糊不瞎。 ⑤其它:书面无脏污、破损,无钉花、野墨。 (6)装订; ①开本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套书规格一致,成品裁切方正,无明显刀花,无连接页、折角、破头。 ②书脊平整,无空脊、起泡、明显皱纹,书脊字居中,封面齐色,边框要色正。 ③全书页码折正,书面平服,无皱纹、凸肚,钉距匀称,坚实牢固,易翻不脱页无缺页、重页、倒装。 ④其它:书目整洁,无脏污、破页、野胶。 (7)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按照一定顺序在书架上排列的。要想在图书馆找到你们所需要的书,首先要对图书分类法及书库分布有所了解。 二十二大类图书字母代号及中文说明:
2、阅览室(含桌凳)1套2.1采购清单
2.2技术参数 (1)图书馆管理系统 ①系统架构:基于Web的B/S架构,支持主流Web服务器发布,采用主流关系型数据库(兼容 SQL Server、MySQL、Oracle、国产数据库等);管理系统全部功能基于浏览器操作,无需安装客户端,操作便捷易用。 ②数据安全:系统要求采用SSL传输加密、用户登录验证采用SSL+RSA非对称加密、数据库中用户隐私数据采用密文存储,保证数据安全;(须提供相关功能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多级管理:管理平台要求采用多级分层管理,以组织/单位为顶层,以部门为最小管理单元,形成可实现多种应用需求的系统集成平台;(须提供相关功能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接口扩展:要求对外提供标准的REST接口,方便第三方系统对接,同时可无缝对接校园一卡通,无须二次办证; ⑤人脸识别管理:要求不依托第三方平台,自建人脸数据库,具有局域网环境下实现人脸识别功能;须支持管理员单独或批量上传、读者自主上传、设备注册等获取人脸数据途径;(须提供相关功能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流通管理系统:要求包括图书查询、剔旧、借还、预借、催还、超期提醒、罚款、书标打印、馆藏地迁移、图书转借、读者荐购以及图书层架标管理功能; ⑦高效采编:要求可以通过手动或扫描输入ISBN码;须提供标准模版批量导入数据,同步Marc数据,实现自动编目功能;(须提供相关功能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⑧精准个推:基于User-Based Collaborative Filtering的改进算法,为读者精准推送书刊信息,有效提高读者选书效率,提升阅读兴趣;(须提供相关功能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⑨图书批量管理:要求具有按批次查找书刊,并对整个批次图书进行批量删除操作,轻松处理异常入库书刊功能;须具有续借和批量借阅、归还书刊功能,按需求可查看书刊流通记录,并可导出未归还书刊、借阅记录等数据功能; ⑩书刊查询:要求具有按书刊状态(外借、在库、丢失、污损、已剔旧、异常借书、已移除、已预借)统计借阅记录,方便追踪书刊动向功能,也可对书刊信息进行变更,包括变更书刊条码、标签、价格、名称、馆藏地、状态等信息; ⑪书刊预借:要求具有预借功能,可查看预借详情,直接将预借人员修改为借阅人员并批量导出表格的功能; ⑫批量剃旧:要求具有批量图书剃旧功能,可在平台使用模板导入、点检设备上传数据和手动勾选图书进行剔旧; ⑬书刊管理:要求具有在线盘点书刊、转移书刊馆藏地、对书刊进行剔旧等功能,对已剔旧书刊将禁止流通; ⑭催还、罚款:要求具有自动筛选即将到期未归还书刊,并将催还信息推送给读者;须对超期书刊自动计算罚款金额,并支持读者扫码支付罚金; ⑮微信卡包:要求具有管理员设置微信卡包配置功能,包括:商户名称、卡券名、logo等,读者可申领电子借阅证到微信卡包中,通过微信卡包中的二维码直接在设备上扫描登录; ⑯书标打印:要求具有通过ISBN、正题名、条形码、馆藏地、批次等条件查询打印的书签功能,支持自定义书标规格;须具有按条码升降序排列打印、单选或批量打印书标功能; ⑰图书转借管理:要求具有通过组织类型、时间等查询转借信息,管理员可手动确认转借和取消订单的功能 ; ⑱图书退订:要求具有记录图书退订信息功能,根据组织、日期、批次号、退订人、ISBN、正题名、作者、出版社查询信息,可新增、删除、导出数据; ⑲数据统计及导出:要求具有书刊查询列表导出、书刊流通记录导出、书刊借阅排行导出、书刊超期列表导出、超期催还记录导出、罚款管理记录导出、退款审核记录导出、交易流水记录导出、读者信息列表导出、读者借阅排行导出、读者借阅率导出、流通数据排行导出、流通日志表格导出、馆藏流通率导出、借阅利用率导出、图书分类统计及图书荐购数据导出,完善的数据统计及导出Excel文档功能,便于汇总查漏补缺; ⑳数据查看:要求具有查看校验短信数据功能,可按组织、验证码、验证码类型、发送日期和手机号生成记录;具有查看交易流水功能,可按组织、日期、收退款、交易类型、交易渠道、交易状态和读者证号生成记录; ㉑读者管理:要求具有恢复已删除读者功能(针对admin权限用户); ㉒自助办证记录:要求具有记录通过设备和微信办理证件的读者信息,可通过组织、日期、姓名、借阅证号、读者标签和设备码等查办证信息; ㉓层架管理:要求具有新增上架功能,在管理平台上即可上架图书; ㉔信息发布:管理员可以选择不同馆藏地编辑本馆概况及读者须知内容,可新增新闻、通知、活动发布馆藏地(须支持多选),可添加友情链接,插入音频、图片和可设计字体等功能; ㉕书刊推荐,要求具有输入ISBN或书名选择馆藏地进行推荐的功能; ㉖书刊排行:要求可统计书刊从书架上取出的次数,按组织单位和馆藏地以周、月、年等周期生成排行榜; ㉗售书管理:要求具有图书上架,查看在售商品,查看已售商品的功能; ㉘商品上架:要求具有按ISBN、正题名、主题词、责任者查询图书,设置售书价格、选择组织上架功能; ㉙商品查询:要求具有按组织单位、ISBN、正题名查询在售图书详情功能;可按组织单位、时间查询已售图书的订单详情; ㉚支付管理:要求具有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交押金、欠费功能;可通过微信、支付宝购买已借阅的图书,也可在设备上直接购买图书,多种选择;(须提供相关功能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㉛系统支持:系统支持主流国产化服务器操作系统部署,满足自主可控相关安全要求。 (2)电子标签 ①图书专用RFID标签是一种带有天线、存储器与控制系统的无源低电集成电路产品,可在其中的存储晶片中多次写入及读取图书、媒体资料的基本资料,用于图书和多媒体光盘资料的标签辨识,可以粘贴在一般图书上,用于图书和光盘资料的辨识; ②工作频率:13.56MHz; ③支持协议:ISO15693和ISO18000-3标准; ④产品规格:50mm*50mm; ⑤天线规格:45mm*45mm; ⑥内存容量:≥1024 bits; ⑦有效使用寿命:≥10 年; ⑧有效使用次数:≥10万次;(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⑨标签为无源标签,无需电池; ⑩标签中有存储器,存储在其中的资料可重复读、写; ⑪标签可以非接触式的读取和写入,加快资源流通的处理手续; ⑫标签具有一定的抗冲突性,能保证多个标签的同时可靠识别; ⑬标签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有不可改写的唯一序列号(UID)供识别和加密,防止存储在其中的信息资料被随意读取或改写; ⑭用户可自定义数据格式和内容,具有良好的数据扩展性; ⑮标签的天线为铝或铜质天线,采用蚀刻法工艺制造; ⑯标签采用EAS 或AFI位作为防盗的安全标志方法; ⑰标签固有频率误差率小于或等于±300K Hz范围; ⑱读取标签单一数据块数据,记录从查询被测标签开始到读取标签单一数据块所需的时间≤0.1s;(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⑲标签自带单面粘性,须采用中性粘胶对图书及其它介质黏贴表面无损害,保证在标签质保期内(10年)不开胶脱落; ⑳为保障投标产品在温度(-20±2)℃—(80±2)℃范围内能稳定正常使用,需提供GB/T2423.1-2008标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层架标 ①RFID层架标签能够方便的贴在书架上,包括各种材质的书架,如金属或者木制书架; ②工作频率:13.56MHz; ③支持协议:ISO15693; ④产品尺寸: 85mm*22mm*7mm; ⑤芯片:I CODE SLIX; ⑥内存容量:≥1024Bits; ⑦有效使用寿命:≥10 年; ⑧有效使用次数:≥10万次; ⑨工作模式:可读写; ⑩材料:ABS; ⑪读写距离:2-10cm(取决不同环境和读写器); ⑫读写时间:1-2ms; ⑬标签为无源标签,无需电池; ⑭标签中有存储器,存储在其中的资料可重复读、写; ⑮标签可以非接触式的读取和写入; ⑯标签具有防电磁屏蔽,适用于图书馆的通用书架,表面可打印相关信息; ⑰标签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有不可改写的唯一序列号(UID)供识别和加密,防止存储在其中的信息资料被随意读取或改写; ⑱用户可自定义数据格式和内容,具有良好的数据扩展性; ⑲标签里面储存的数据保存≥10年; ⑳支持盘点、顺架、倒架、上架功能。 ㉑标签固有频率误差率小于或等于±300K Hz范围; (4)图书编目 给每册图书:贴分类标签、贴 RFID 标签、录入软件、转换 RFID 标签、分类到图书书架服务。 (5)馆员工作站 ①桌面式馆员工作站是集成RFID读写装置、各种类型读者证卡识别装置一体的设备,对RFID图书/档案标签进行编写、识别和流通状态处理,应用于标签转换以及图书人工借还环节。 ②产品尺寸:长≥450mm,宽≥300mm,高≥28mm; ③材质:一体化设计,ABS 工程塑料,亚克力,钣金(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读卡速度:≥50张/秒; ⑤工作频率:13.56MHz; ⑥图书识别:要求可识别多本(堆砌高度:≤250mm); ⑦防冲突性:要求一次至少可有效识读8个RFID标签。 ⑧读者证阅读器:具备RF读者证阅读模块,支持ISO14443A标准、ISO15693标准;(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⑨支持RFID标签非接触式地进行阅读,有读取、写入、改写RFID标签的能力,允许流通资料的相关信息快速写入标签;(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⑩工作模式:要求具有管理员界面可选配馆员模式、自助借还模式、借书模式、还书模式、查询模式等多种工作模式,保证系统软件操作更便捷化;(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⑪图书管理:要求具有图书绑定、图书列表、借还标志位、标签读取等功能;(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⑫图书绑定:要求具有条形码和标签的绑定功能,将图书信息上传后台,允许导出或删除; ⑬图书列表:可获取图书列表、删除指定图书、条件检索图书,支持查找和删除已经转换过的标签,可通过“条码”、“标签”、“作者”进行查找; ⑭EAS防盗位读写:要求可自动读取借还标志位(EAS)状态,支持修改RFID标签安全位的开启和关闭; ⑮标签读写:要求可自动读取标签信息,支持检测和修改图书标签内相关信息以及核对标签转换是否正常,标签读写支持28560规范; ⑯读者激活:系统读取读者证芯片信息,选择馆藏地,录入或批量导入读者信息和读者证号,绑定激活,便可在设备进行正常借还操作; ⑰读者列表:可获取读者列表、查看读者信息与借阅记录,允许删除或导出指定读者; ⑱图书借还:要求具有借书、还书、预约功能,允许查看读者借阅记录以及读者信息; ⑲层架标创建:要求支持层架标创建、上传同步,创建新层架标并加入描述,方便管控层架; ⑳层架标列表:要求可获取层架标列表、编辑修改和删除指定层架标信息; ㉑系统设置:要求具有检索读卡器、图书管理系统、 功能选配、设置组织、语言设置、帮助指南等多个设置功能;(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㉒检索读卡器:要求设备开启时自动检测读卡器连接状态; ㉓图书管理系统:可设置图书馆管理系统的地址,点击浏览器可直接跳转至图书馆管理系统; ㉔功能配置:要求导航栏可根据需要显示和隐藏; ㉕设置组织:要求可随时切换所需操作的组织单位; ㉖语言选择:系统可支持中、英文切换; ㉗账号管理:允许用户修改昵称,绑定电话号码及邮箱,支持修改密码; ㉘自助借还模式:要求具有查看读者信息,允许读者自助借还书刊、查询书刊详情、馆藏位置、预借信息的功能;(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㉙借书模式:系统可设置为仅允许读者借阅书刊模式; ㉚还书模式:系统可设置为仅允许读者还书操作,提示读者还书位置,方便规范管理,减少馆员工作量; ㉛查询模式:系统可设置为仅允许读者查询所属馆藏地的书刊位置、条码、书刊详情。 (6)借还机 ①自助借还书机通过对粘贴有RFID标签的资料、书籍进行扫描、识别,将人工借还改为自助借还,提高了借阅服务质量。 整机外观尺寸:长≥600mm,宽≥630mm,高≥1504mm ②主机配置:要求采用21.5英寸屏幕及以上,操作系统:Android 5.1 及以上,支持多点触摸;CPU:配置四核及以上 ARM 架构处理器,采用 Cortex-A17 及以上核心架构,基准主频≥1.8GHz,可稳定支撑借还业务系统、RFID 识别与人脸识别功能流畅运行;内存:2G及以上; ③要求具有LAN有线网口, WiFi 2.4GHz,USB*3和HDMI(out)*1接口; ④材料结构:要求整机采用冷轧钢板材质,铝型材包边设计,表面钢化玻璃圆角处理,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 ⑤刷卡器:要求具备读者证阅读模块,支持ISO14443A标准、ISO15693标准;(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读写器:要求具有快速防碰撞处理算法,读写距离:16~40cm;(本特性与卡片有关);工作时自动开启射频,空闲时自动关闭射频; ⑦工作频率:13.56MHz; ⑧摄像头:要求摄像头自带电动调节功能,仅通过软件操作即可实现摄像头上下角度调节,完成人脸识别认证,方便不同身高用户使用。(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⑨扫码器:要求设备内置扫码器,支持二维码扫描; ⑩打印机:要求设备内置打印机,支持80mm热敏纸行点式打印,打印分辨率≥203dpi; ⑪系统安全性:要求支持 TCP/IP 联网协议、SIPⅡ国际标准协议、NCIP 协议等接口与图书馆端数据库进行数据交换,确保系统安全。 ⑫设备外观:要求一体化支架设计,支撑牢固,简洁时尚;具备Led灯带,有效提示设备运行状态;(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⑬人脸识别:要求不依托第三方平台,自建人脸数据库,可在局域网环境下实现人脸识别功能。支持管理员后台上传读者人脸照片或批量导入读者人脸特征数据;支持读者通过个人中心或小程序自主上传人脸头像;图书馆设备进行人脸注册系统自动提取人脸数据等多种获取人脸数据途径;(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⑭标签解析:要求支持28560规范图书标签解析, 支持多种数据自适应压缩算法。(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⑮书单推荐:要求设备支持多种类书单图书推荐,包括新书推荐、热门推荐、必读书目、主席书单、课外必读等多种书单类型,各类型书单中推荐的图书均与主题呼应,各不相同,满足不同读者需求(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⑯人脸检测屏保:设备在默认屏保状态下,摄像头检测到屏幕前有人脸时,即可自动退出屏保,无需使用者手动退出屏保。(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⑰智能屏保:设备具有智能屏保功能,管理员可将屏保设置为图片轮播、视频轮播、每日一句、诗词、十万个为什么、童话故事、中华成语词典、资治通鉴等,可在设置界面选择多种模式。(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⑱诗词屏保:要求系统具备诗词屏保功能,设备进入屏保后,可自动进行诗词内容滚动播放,诗词类型包括:诗经、楚辞、金刚经、道德经、唐诗、宋词、元曲等; 1)、诗词提供作者、诗词文、评析、注释、译文等内容,其中评析功能深入浅出地对诗词的写作背景、表达手法、意境阐述等方面进行讲解; 2)、诗词提供优质的视听感受,精美国风风格界面、中华传统乐曲编制的背景音乐,让读者身临其境地感受诗意; 3)、诗词内容展示便捷友好,支持上下划动实现内容展示,左右划动实现手动翻页;(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⑲自助借阅:要求具有对图书标签防盗位进行复位或置位,可以一次借还多本书刊; ⑳隐私保护:要求具有保护读者隐私功能,可选择隐藏读者部分信息; ㉑读者管理:要求允许查看读者个人信息,借阅量、在借量、超期量、借阅期限和人脸注册信息;在借书刊借阅时间以及到期时间,是否允许续借;预借到期时间和取消预借;密码管理等。 (7)智能点检车 1智能点检车以图书标签为馆藏资料管理介质,多功能智能点检车为主要工具,通过架标与层标,构筑基于数字化的智能图书馆环境,从而实现排架,查找和统计流通资料等功能,扫描速度高效,精确可靠,具备盘点、巡架、查找、上架、剔除、数据采集功能。实现馆藏的图形化、精确化、实时化和高效率。 2主机配置:要求采用15英寸及以上屏幕,Android 11.0及以上,CPU:配置四核及以上 ARM 架构工控级处理器,基准主频≥2.0GHz,可稳定支撑 RFID 识别运算、业务系统流畅运行,8G内存及以上,32G存储及以上,具有多点触控功能; 3整机规格:长≥747mm,宽≥422mm,高≥1112mm; 4通信方式:无线WIFI; 5输出电压:12V;电池容量:80AH; 6材料结构:要求车体采用优质中碳钢板材一体加工成型,设计紧凑,简约大方,方便集成到图书馆的设施和图书馆业务实施环境中,触摸设备与车体框架一体融合,车体下端设置不锈钢护栏可有效防止书本侧滑; 7屏幕分辨率:1024 × 768; 8屏幕类型:LED; 9工作温度:-20℃~60℃; 10工作频率:13.56MHz; 11支持协议:符合ISO/IEC 15693国际标准协议,可兼容所有符合该标准的馆藏电子标签; 12要求具有非接触式地快速识别粘贴在流通资料上的RFID标签和层标、架标,完成盘点、查找等功能。 13盘点:要求具有盘点层架上的当前书刊信息,生成在架图书列表,同时标记书刊馆藏位置信息并标记位置异常书刊、新增书刊、以及状态异常(丢失、外借、剔旧、已移除、污损)的书刊信息功能; 14查找:要求具有通过选择书名、条形码号、标签,查找符合搜索条件的书刊信息及位置功能; 15上架:要求具有层架信息与书刊信息相关联,更新书刊位置信息,对扫描到的异常状态(丢失、外借、剔旧、已移除、污损)的书刊进行标记,允许重新上架功能; 16剔旧:要求具有在管理平台上对书刊信息进行批量剔旧,生成表单下载到点检仪中,对在架图书进行盘点或上架时,遇到表单上的图书进行提示的功能;可根据显示平台拉取到的剔旧列表,扫描到列表上剔旧书刊进行移除,可以对需要剔旧的书刊直接扫描移除,上传数据; 17创建层架标:要求支持扫描层架标标签,层架条码扫码写入,添加描述快速完成创建;具有层架标签查重,对扫描到已添加的层架信息进行提示,并显示已有信息功能,创建完成的层架信息可实时同步管理平台; 18修改层架标:要求具有修改条码信息,以及层架描述功能,可对层架标进行批量删除操作; 19统计分析:要求扫描书刊,即可显示书刊详情,借阅次数,以及借阅记录; 20馆藏地:要求具有切换馆藏地功能; 21预约列表:要求可对条码、书名、借阅证号、读者标签、预借状态等进行查找,筛选符合信息的数据,对属于预借状态的书刊,提供声音和图形界面的报警功能; 22取消关联:要求具有对指定层架所绑定的书刊进行解绑的功能,可输入所需解绑位置的书刊的条码、或扫描书刊标签,对其进行解绑; 23清除缓存:图书上架,盘点等数据均可保存至本地,为避免长时间未操作出现数据丢失而增加工作量,要求具有清除本地缓存数据功能; 24上传数据:所有操作包括上架、盘点、剔除等操作数据,需点击上传数据,数据便可同步至管理平台; 25数据下载:要求具有数据下载功能,可实时获取平台最新数据。 (8)安全门单通道 1.安全门系统是专为智慧图书馆设计的高性能防盗设备,通过读取粘贴在书籍上的RFID标签来对书籍借阅状态进行判断,以达到防盗和监控的目的。此系列安全门采用RFID技术和三维全向感应设计,支持电子标签任意方向的检测;支持多种报警检测模式;同一系列可支持多片安全门并排安装使用。 2.单片产品规格:长≥696mm*宽≥140mm*高≥1679mm; 3.通道规格:单通道宽度≥100cm±3cm(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安全门(单通道)底座:长≥925mm*宽≥690mm; 5.工作频率:13.56MHz; 6.符合协议:要求符合ISO18000-3/ISO15693; 7.通信接口:支持以太网、RS232、RS485; 8.告警方式:通道具有声光报警功能; 9.语音提示:要求具有自定义语音提示功能,支持MP3格式,可配置不少于5个告警、提示等语音文件,配置方式简单易操作;(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喇叭功率:要求内置5W*2个扬声器,提供清晰、量感充沛的音质输出;(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信号联动:要求每片安全门支持不少于5路数字信号联动输出,其中一路可直接控制220V电源的通断;(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固件升级:要求安全门所有固件均可通过软件升级,无需专用设备;(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要求支持多种报警检测模式:EAS、AFI、EAS+AFI、AFI+DSFID; 14.标签识别:非接触式的快速识别粘贴在流通资料上的RFID标签; 15.安全扫描:对图书馆内的印刷品、视听出版物、CD及DVD等流通资料进行安全扫描操作,要求不损坏粘贴在流通资料中的磁性介质的资料;(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设备系统:具有高侦测性能系统,能够进行三维监测,要求无误报,无漏报;(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人流量统计:检测人员流动,自动判别进、出方向,自动保存人流量数据,断网、断电数据不丢失;(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数码显示:要求每片安全门可轮流显示日期、时间和人流量等信息;(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9.状态指示:要求每片安全门具有独立射频状态指示灯,无需打开设备罩壳就可以观察到天线的工作状态;(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参数配置:要求安全门具有Micro-USB接口,连接电脑即可直接读取和修改安全门配置;(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自检功能:要求安全门具备上电自检功能,如有故障,可语音提示;(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投标产品要求RFID安全门禁系统无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同类产品软件著作权或功能承诺。 (9)查询机 1.检索查询机为读者提供基本的信息查询功能,读者可以检索图书馆内的馆藏信息,也可浏览图书馆最新公布信息,联网后还可登录网站进行咨询和获取图书馆提供的数字资源等。 2.材质:铝型材,冷轧钢板、不易变形、机柜与固定背板部件结合紧密; 3.屏幕尺寸:32寸(16:9)及以上红外多点触摸LED液晶屏;定位精度:≤2mm; 4.主机配置:配置四核及以上工控级 / 桌面级处理器,基准主频≥3.0GHz,可保障检索系统与业务软件流畅稳定运行;≥4GB DDR3 运行内存;≥128GB SSD 固态硬盘,保障系统启动速度与软件运行效率。 5.接口配置:LAN有线网口 RJ45八芯标准接口,WiFi 2.4GHz,USB*1,HDMI(out)*1; 6.整机功率:≤200W; 7.工作温度:-10℃~50℃; 8.储存温度:-20℃~60℃; 9.相对湿度:5%~80%; 10.功放:立体功放,2*10W音箱,内磁式; 11.分辨率:1920*1080 12.通过此系统可进行图书信息、借阅情况等的查询,该系统还具有预约、催还、续借等功能; 13.读者可以查询所有馆藏书刊的馆藏地信息、书刊信息状态。该查询系统提供了题名、著者、索取号、出版社等多个检索入口。 (10)服务器 1.CPU类型:核心数≥4,线程数≥4;基准主频≥3.1GHz;三级缓存≥8MB;支持睿频;单颗功耗≤71W 2.内存大小:≥8GB DDR4 服务器专用内存 3.硬盘大小:≥2TB SATA 接口机械硬盘 4.硬盘槽位:≥3 个 3.5 英寸机械硬盘扩展槽位 5.网卡:板载集成≥1 个千兆速率以太网网卡 (11)书架 1)规格尺寸:≥2000mm高×900mm长×450mm宽(单组尺寸); 2)用料:层板:0.8MM,挂板0.8MM,立柱:1.1MM,底脚:0.8MM,侧板:0.6MM,顶板:0.6MM ; 3)采用于国内优质碳素结构冷轧钢板。 4)每层隔板均分成两块拼合,为可动式,能自由装卸。 5)搁板双面取放,可自由上下调节。 6)底座的结构为组合式。 7)搁板载荷重量>80kg每层均匀载荷。 8)整架全载荷重量>960kg,单个六层。 9)侧护板、挂板、隔板底面等无毛边、锐角、突出物和菱角。表面采用静电喷塑,平面光滑,无流挂、起料、邹皮、露底剥落、划伤等。光泽度:40%——50%(亚光)。硬度不大于0.6%。 10)颜色为:国际标准RAL7047。 11)整体要求:书架牢固、美观、整体性强,组件间连接紧密,无松动摇晃现象,边缘光滑无毛刺,书架底脚无易损伤地面的尖锐棱角,表面喷涂均匀光滑。 12)产品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T 13667.3-2013”。所用材料符合GB/T 11253-2019国家标准,产品磷化处理工艺符合 GB/T 6807-2001国家标准。 (12)期刊架 规格尺寸:1900*900*350mm,材质为:0.6mm厚的优质冷轧钢板,上面为三平四斜板,下面为一对开门内有一块格板,颜色为灰白色,外表为静电喷塑。 (13)阅览桌 规格:1600*700*750mm;台面采用E1级25mm厚实木颗粒板,下面支撑钢架腿1.8mm厚,横樑1.0mm厚,黑色磨砂喷涂工艺,美观,简约。 (14)阅览椅 尼龙网面,规格:60*56*90cm,坐板深度*宽*高;(含靠背高度);椅腿采用钢管镀锌; (15)办公桌 规格:1400*700*750mm;台面采用E1级25mm厚实木颗粒板。 (16)文件柜 1800mm*850mm*390mm、钢制仪器柜,钢板厚度:门、侧、隔板0.7mm,后背、顶0.6相结合:上半部分为玻璃门,分三层,下半部分为钢质门,分两层,带锁,喷塑。
注:1.本次招标产品以满足招标人需求为核心,非唯一指定要求。文中品牌、指标及参数描述仅作质量、档次参照,不特指某一产品。未注明规格均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采购人保留核验原件真实性及对应关系的权利;如发现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项目名称)(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分项报价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五、偏离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