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日期:2026-08-20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 品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 | ||
| 行政区域 | 龙岗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0日 18:2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2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孙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5-28589118 |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社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5-8451033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5-89552611 | ||
序号 | 更正项目 | 招标文件原设置 | 更改后设置 |
1 | 拟安排的项目总监 (非驻场) | (4)具有救护员证书的,得20分; | (4)具有应急救援员或救护员证书的,得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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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 | 3.维修班长 (2)具有电工(三级/高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0分; | 3.维修班长 (2)具有电工(三级/高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10分; |
3 | 企业荣誉 | 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先进类项目”证书(同一项目的获奖不重复计分),每获得一项的得20分,本项最高得100分。
| 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先进类”证书,每获得一项的得20分,本项最高得100分。 注:同一颁发单位针对同一对象的同类荣誉不重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