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延安市文物研究院芦山峁遗址保护及道路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8-24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芦山峁遗址保护及道路改造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延安市文物研究院 | ||
| 行政区域 | 延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4日 08:5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24日至2026年08月28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04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三单元十楼招标代理部 | ||
| 预算金额 | ¥173.87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卫玉凤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09116322 | ||
| 采购单位 | 延安市文物研究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洲小镇办公楼3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9117315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80号望庭国际2幢117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09116322 | ||
| 附件: | |||
| 附件1 | 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 ||
项目概况
芦山峁遗址保护及道路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三单元十楼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DD-2026--20
项目名称:芦山峁遗址保护及道路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38,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文物研究院芦山峁遗址保护及道路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1,738,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38,700.00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1738700 | 1,738,700(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38,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文物研究院芦山峁遗址保护及道路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6)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文物研究院芦山峁遗址保护及道路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库”可查询,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承诺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至 2026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三单元十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现场领取)。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文物研究院
地址:新洲小镇办公楼3楼
联系方式:18691173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80号望庭国际2幢11701室
联系方式:17709116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卫玉凤
电话:17709116322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