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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2026年度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部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24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2026年度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部分)征集公告

日期:2026-08-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部分)
品目

采购单位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
行政区域陕西省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8: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8月3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征集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6日 09:00
开标地点详见征集文件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88223194
采购单位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8223194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启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140号含光大厦4层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993561664
附件:
附件1征集文件压缩包.zip
项目概况

2026年度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部分)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陕西启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委托,拟对2026年度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部分)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一)征集单位信息

名 称: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53号

联 系 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29-86243662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启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140号含光大厦4层01室

联 系 人:高俊峰、王姚姚、杨思佳

联系方式:029-89182979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2026年度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部分)

2.征集项目编号:K6100012026000012

3.征集项目简介:2026年度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部分)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采购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品目最高限制单价(元)计量单位是否采购进口产品是否采购节能产品是否采购环保产品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需对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11手动侧翻身护理床护理床1,600.00张否否否
22电动侧翻身护理床护理床5,000.00张否否否
33动态充气防压疮床垫防压疮床垫230.00张否否否
44记忆海绵防压疮座垫记忆海绵防压疮座垫240.00个否否否
55复合型防压疮座垫复合型防压疮座垫440.00个否否否
66儿童后置四轮助行架儿童后置四轮助行架225.00个否否否
77儿童坐姿椅儿童坐姿椅940.00台否否否
88儿童轮椅儿童轮椅910.00台否否否
99儿童脑瘫轮椅儿童脑瘫轮椅1,570.00台否否否
1010洗浴椅洗浴椅210.00个否否否
1111坐厕椅坐厕椅265.00个否否否
1212盲杖盲杖55.00支否否否
1313带光源近用光学助视器带光源近用光学助视器50.00个否否否
1414单筒望远镜单筒望远镜100.00个否否否
1515手持电子助视器手持电子助视器980.00台否否否
1616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基本类)基本类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880.00台否否否
1717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非基本类)非基本类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1,980.00台否否否
1818超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基本类)基本类超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880.00台否否否
1919超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非基本类)非基本类超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1,980.00台否否否
2020定位器防走失定位器480.00个否否否
2121成人纸尿裤(含护理垫)纸尿裤450.00组否否否
2222儿童站立架站立架2,110.00台否否否
2323截瘫生活类辅具生活类辅具450.00套否否否
2424进食类辅具进食类辅具200.00套否否否
2525闪光门铃闪光门铃130.00套否否否
2626震动闹钟震动闹钟170.00个否否否
2727电子沟通板沟通板180.00个否否否
2828语音盲文电饭煲盲文厨具550.00个否否否
2929语音盲文热水壶盲文厨具500.00个否否否
3030定位手表防走失定位器620.00个否否否
3131智能助盲穿戴辅具助盲穿戴辅具3,900.00台否否否
3232手机读屏软件盲用手机软件490.00套否否否
3333电脑读屏软件盲用电脑软件900.00套否否否
3434超声波盲杖盲杖370.00支否否否
3535听障字幕眼镜听障字幕眼镜4,470.00副否否否
3636盲用智能导航仪(便携式)盲用导航仪4,730.00副否否否
3737语音转文字翻译机(便携)语音文字翻译机1,500.00台否否否
3838盲用电磁炉盲文厨具400.00个否否否
3939体位垫体位垫150.00个否否否
4040床旁餐桌生活类辅具260.00个否否否
序号行政区划/采购单位类型
1陕西省所属采购单位行政区划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手动侧翻身护理床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2).分包名称:电动侧翻身护理床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分包名称:动态充气防压疮床垫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4).分包名称:记忆海绵防压疮座垫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5).分包名称:复合型防压疮座垫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6).分包名称:儿童后置四轮助行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7).分包名称:儿童坐姿椅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8).分包名称:儿童轮椅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9).分包名称:儿童脑瘫轮椅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10).分包名称:洗浴椅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11).分包名称:坐厕椅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12).分包名称:盲杖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13).分包名称:带光源近用光学助视器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14).分包名称:单筒望远镜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15).分包名称:手持电子助视器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16).分包名称: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基本类)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17).分包名称: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非基本类)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18).分包名称:超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基本类)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19).分包名称:超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非基本类)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20).分包名称:定位器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21).分包名称:成人纸尿裤(含护理垫)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22).分包名称:儿童站立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23).分包名称:截瘫生活类辅具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24).分包名称:进食类辅具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25).分包名称:闪光门铃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26).分包名称:震动闹钟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27).分包名称:电子沟通板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28).分包名称:语音盲文电饭煲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29).分包名称:语音盲文热水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0).分包名称:定位手表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1).分包名称:智能助盲穿戴辅具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2).分包名称:手机读屏软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3).分包名称:电脑读屏软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4).分包名称:超声波盲杖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5).分包名称:听障字幕眼镜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6).分包名称:盲用智能导航仪(便携式)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7).分包名称:语音转文字翻译机(便携)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8).分包名称:盲用电磁炉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9).分包名称:体位垫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40).分包名称:床旁餐桌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资质要求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10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8月25日至 2026年08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投标(响应)管理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www.ccgp-shaanxi.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供应商用户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下载地址:https://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并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开标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今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5)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首页→右侧智能客服

技术支持电话:029-96702

CA联系电话:①陕西CA:4006369888; ②西部CA:4007188588; ③华测CA:400-620-2211; ④天威诚信:400-666-3999; ⑤上海CA:400-820-6660

CA及签章服务:

CA办理流程及各CA厂商电话,请前往“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CA办理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样品递交:

(1).时间:2026年09月07日-2026年09月11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西安市朱宏路53号。

(3).联系人:高俊峰、王姚姚、杨思佳,电话:19290314919。

(4).供应商须仔细研读征集文件,样品递交要求详见相关规定。请充分考虑现场确认、填表等环节耗时,建议预留充足时间提前送达,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征集文件要求递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征集人: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陕西启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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