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兴义市第十五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的终止公告
日期:2026-08-27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兴义市第十五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兴义市第十五中学 |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7日 14:37 |
| 开标时间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廖莎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08677495 | ||
| 采购单位 | 兴义市第十五中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兴义市第十五中学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08598238(工作电话)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街道金州体育城印象兴义B5组团5幢23-4号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08677495 |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ZGHJ[2026]CG-27
采购项目名称:兴义市第十五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二、 项目终止的原因
标项1:政府采购是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及服务的活动。采购文件将无偿取得货物(活猪、鹅、鸡)列为评审因素。违反上述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终止评审活动,流标。评委郭正芬反对,具体意见如下:免费提供杀猪饭,属于合同的赠品。根据财经相关法律,赠品的价值应在合同对价里分摊核算,因此不属于无偿取得。或者说杀猪饭是签在整个合同里,并未单独签订赠与合同,因此不属于无偿取得。
三、 其他补充事宜
/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义市第十五中学
地 址:兴义市第十五中学
联系方式:13908598238(工作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街道金州体育城印象兴义B5组团5幢23-4号房
联系方式:18208677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莎鑫
电 话: 18208677495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