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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日常防护用品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08-31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日常防护用品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日期:2026-08-3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日常防护用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5:1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30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霞、陈嘉慧
项目联系电话0471-5904577
采购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通道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71-3451200
代理机构名称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金隅环球中心1号楼15层南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71-5904577
附件:
附件1《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货物采购合同》终止协议.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GZCS-X-H-2601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日常防护用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医用外科口罩绑头式等):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河南省森华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严重违约,现本包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医用外科口罩绑头式等)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次合同终止系因乙方严重违约所致,具体终止事由如下: 乙方供应的800个医用防护口罩属于过期医疗器械重新打码填签销售。乙方销售篡改医疗器械效期、销售过期医用防护口罩行为,严重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禁止经营、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强制性规定,同时违反原采购合同第十条、第十四条质量标准与违约责任条款,构成根本违约,案涉医用口罩存在重大临床安全隐患,致使甲方采购防护用品用于院内医护防护、诊疗保障的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原采购合同第十条第4款、第十四条第3款约定,甲方依法、依约享有单方合同解除权。经甲方院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解除原合同,并按原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通道北路1号

联系方式:0471-3451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金隅环球中心1号楼15层南区

联系方式:0471-5904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霞、陈嘉慧

电话:0471-5904577

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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