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300202600429001001 |
| 标段名称: | 宣威市第一中学分校区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9-11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9-28 09:00 |
| 开标地点: | 宣威2开标厅(建设工程)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4655.005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2.4.1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区域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设计方案汇报、成果的评审和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施工阶段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成果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核认可后,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成果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并提供相应图纸调整及现场服务工作。
2.4.2施工部分:经招标人认可并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工程档案移交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入户及主管碰口建议由业主牵头协调),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2.1建设地点:宣威市丰华街道树林沟。
2.2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为宣威市第一中学分校区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94753.92 ㎡(约292.13 亩),总建筑面积105550.76㎡(计容建筑面积105550.76㎡),容积率0.54,建筑密度15.56%;设计机动车位393 个[包含机动车充电车位40 辆(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10%的停车位建成充电设施)、无障碍车位8 辆(2%的无障碍停车位建成充电设施)],非机动车位1914个。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设计费:576.0450万元(含施工图审查费),工程费用:34078.9600万元(若投标报价高于此限价,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3计划工期:建设总计划工期646 日历天(招标人委托的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2.4.1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区域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设计方案汇报、成果的评审和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施工阶段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成果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核认可后,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成果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并提供相应图纸调整及现场服务工作。
2.4.2施工部分:经招标人认可并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工程档案移交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入户及主管碰口建议由业主牵头协调),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施工方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参与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联合体成员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或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办理投标事项,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承担连带责任。 |
| 资质要求: | 3.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资质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3.2.1设计资质:应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须具备)。
3.2.2施工资质: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须具备)。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3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经理资格(施工负责人):
(1)须取得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员工,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本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
(1)须取得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建筑类)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本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
(1)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安全负责人资格:
(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本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安全负责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期(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5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1)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施工员4人、安全员(含安全负责人)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2人、机械员2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各1人均需提供对应岗位资格证书;
(2)其他设计人员: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造价等相关专业人员至少各1人,提供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
(3)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期(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
(1)若为独立投标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承担过项目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房建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
(2)若为联合体:
负责设计的单位: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承担过项目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房建项目的设计业绩。
负责施工的单位: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承担过项目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房建项目的施工业绩;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专项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3.7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施工方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参与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联合体成员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或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办理投标事项,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承担连带责任。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9-28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