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航公安浦口派出所项目施工澄清招标文件
日期:2026-09-08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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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2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本澄清公告对之前疑问答复予以调整,涉及调整的疑问答复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1.招标文件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推荐的品牌,是否只能选择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并标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要求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2026年3月至8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我单位所在地社保局仅支持在每月15日之后打印上月社保,本项目开标时间9月10日,我单位无法提供8月社保缴纳证明,请问能否调整为提供2026年2月至7月或者2月至8月间任意连续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回复:如8月社保打印不出来,可提供当地人社单位无法打印8月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