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 蜀山区丁香家园5号楼1-2层房屋第三次重新委托运营-出让公告

蜀山区丁香家园5号楼1-2层房屋第三次重新委托运营-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11
发布时间 2026-09-11 项目编号 详见内容
招标预算 详见内容 资质要求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采购规模走势说明
采购规模走势

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中标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安华招标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热门功能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招标方式热门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潜在报名单位 潜在报名单位说明
潜在报名单位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报名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

使用方法:

安华招标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热门功能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潜在中标人 潜在中标人说明
  潜在中标人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中标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

使用方法:

安华招标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热门功能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招标单位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 联系人图标 联系人:查看 联系方式说明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中标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使用方法:

    安华招标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 相关项目图标 相关项目:查看
  • 累计招标金额图标 累计招标金额:查看
代理单位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 联系人图标 联系人:查看 联系方式说明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中标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使用方法:

    安华招标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 相关项目图标 相关项目:查看
  • 合作业主数量图标 合作业主数量:查看

项目名称:蜀山区丁香家园5号楼1-2层房屋第三次重新委托运营-出让公告

项目编号:*****

日期:2026-09-11

采购单位:*****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蜀山区丁香家园5号楼1-2层房屋第三次重新委托运营 项目名称 蜀山区丁香家园5号楼1-2层房屋第三次重新委托运营 项目编号 2026ASSCJ00551 委托方 合肥市蜀山区创城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部门 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已隐藏】 公告、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6年9月11日9:00始至2026年9月29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6年9月11日9:00始至2026年9月30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180秒) 3.竞价阶梯:1000元。 一、运营标的情况 标的项目 所在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运营期限(年)   运营底价(万元/年)   竞价保证金(万元) 蜀山区丁香家园5号楼1-2层房屋 1-2 钢混 1386.08 3 38.8014 6.0 1. 标的坐落位置: 蜀山区丁香家园5号楼1-2层房屋。标的以现状移交(不包括家电家具等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不得从事传销等违法活动。承租人若准备经营餐饮、宾馆、网咖和教育培训等行业的,需在报价前自行向生态环境、住建(消防)和公安等部门了解标的房屋是否能够取得许可,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和保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2.标的权属情况:有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标的有关瑕疵需由意向受让方向委托方咨询了解清楚。 3.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 ①电:室内用电承租人自行布置及维修保养(负荷不足部分,承租人自行增容),承租人自行缴费。但委托方不负责提供水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水:室内用水承租人自行布置及维修保养,承租人自行增容,承租人自行缴费。但委托方不负责提供水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燃气:禁止使用罐装燃气。 ④房屋二楼屋顶若有漏水情况,承租人须自行修缮,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标的房屋按交付时现状交接。 ⑤标的房屋未说明的有关情况须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了解清楚。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等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⑥承租人自行负责标的房屋的日常维修工作(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⑦本项目物业费由承租人与所在辖区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向其缴纳物业管理费。 运营用途要求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中标金额的25%;免运营费装修期:45天(总运营期内),若房屋实际占用方中标则无免租金装修期。 1.运营房屋的用途为商业、办公。 2.承租人使用上述标的须符合《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需获得生态环境、住建(消防)、公安和市场监督部门许可的,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和责任。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委托运营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该标的不得从事电动车行业(含维修)、废品回收、烟花爆竹、殡葬服务、桑拿、洗浴、KTV、汽车维修及美容(含洗车)、宗教场所等有碍居民生活的、涉及危险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业态,不得擅自改变委托运营用途,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 4.运营期内,成交人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音、刺激性气味、污染及有碍周边小区环境的经营项目。运营期内,成交人须服从小区物业日常管理。 5.成交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按要求自行办妥环评、消防及合法经营手续和完善消防安全等设施,依法诚信经营,如由此造成成交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运营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6.不得从事与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经营活动。一旦出现以上行为,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如发生其他重大损害委托方权益事项,承租人应按照实际损害价值赔偿。承租人使用上述标的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有安全隐患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运营费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运营费每3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与首期运营费一并支付。 承租人向委托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第一、二年运营费不变,自第三年起每年运营费在上一年运营费基础上递增3%。 承租人向委托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方依据合政办2021[2号]文规定收取)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价。 3.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及竞价。 4.凡是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成为本项目受让方。 三、运营条件 1.意向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运营标的,就运营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运营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运营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运营费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运营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运营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运营期内,运营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经营管理权。 4.运营期内,承租人需负责运营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运营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承租人须负责运营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觉接受、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5.运营期内,承租人对运营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运营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运营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运营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运营费。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运营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运营费按照实际运营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委托运营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运营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自《成交确认书》发放之日起1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逾期未领取《成交确认书》、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9.特别说明: (1)在竞价过程中,若有人通过电话【已隐藏】,承租人需保持冷静,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详细说明敲诈勒索的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同时,可寻求法律援助,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维修工作(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房屋移交时室内遗留的杂物及建筑垃圾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3)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按要求自行办妥环评、消防及合法经营手续和完善消防安全等设施,依法诚信经营。消防以现状移交,承租人需自行解决消防验收等相关事宜,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4)运营期间如需进行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或上下水管道改造,均由成交人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因上述问题造成中标人未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5)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对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同步签署《连带责任保证书》并提供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强化责任约束。 10.运营期内,承租人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音、刺激性气味、污染及有碍周边小区环境的经营项目。运营期内,承租人须服从小区物业日常管理。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委托运营合同》。 四、受让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1.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竞价结果确定当天登录“信用中国”(【已隐藏】 3.除涉及最高报价人为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能签订及履行合同的,不予替补,须重新公开招租。 *本项目无优先权人。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交易主体库登记 意向受让方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已隐藏】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用户名登录”,可用原主体库用户名密码登录,也可以通过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统一认证中心登录”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跳转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已隐藏】 项目登记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已隐藏】 2.页面跳转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再点击“添加保存”提交登记申请,意向受让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竞价保证金支付 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竞价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账号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79410【已隐藏】6 光大银行合肥四里河支行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1)请意向方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是否正确;(2)请核对交易系统中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填写正确,如果以上信息核对正确仍查询不到请直接与银行财务联系。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如运营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已隐藏】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网站(网址:【已隐藏】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 受让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交易保证金处置 (一)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及成交公告结束后,受让方领取《成交确认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足额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至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二)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及未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的; 2.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

信息来源、在线报名或附件获取,请登录网址:https://www.ahzb.net/info/china/132661754.html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付费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665-567

招标分类

more

友情链接

安华招标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66321号-3
联系电话:400-1665-567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绿地一期
安华招标唯一官网为 www.ahzb.net,主体为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安华招标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