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眉山市仁寿县。(三)项目概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强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高低压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柴油发电机组等设备及管线安装、系统调试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供应商须负责办理供电部门报装、受电工程图纸审核、中间检查、竣工检验、装表接电等全部手续,确保项目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正式送电。(五)承包方式:总工期为:180日历天,以采购人通知并实际开工的日期开始起算。(七)采购控制价:(1-10%)]基础上下浮7%作为合同价。(八)质量要求满足且不限于以下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16);《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065-201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 14287-2014);四川省及眉山市/仁寿县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地方强制性规定。(1)设备及材料要求:所有进场的电气设备、电线电缆、配电柜元器件,必须具有国家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且必须是主流品牌。进场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严禁使用不符合国标的非标产品(如线径不足、铜包铝等材料)(2)关键设备技术参数: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电缆、柴油发电机组等主要设备材料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须符合设计图纸及采购人要求,核心元器件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3)安装施工技术要求3.工程验收:(2)分项工程验收标准4.质保期:供应商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2.组织或参与拟定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4.组织或参与项目应急救援演练;6.及时复核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并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纳入采购人黑名单,一经纳入采购人黑名单的,供应商及其关联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所有招标采购活动。(3)退还方式:合同期满,采购人在供应商按约履行完毕合同约定方全部义务后且无任何违约责任后无息退还;以保单、保函形式缴纳的,保单、保函有效期需顺延至实际项目竣工时间。2.民工工资保证金:本项目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为暂定合同价的2%,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缴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635【已隐藏】9),项目验收合格后经民工工资结清公示30日无异议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其他要求按眉人社发〔2021〕32号等文件执行。(十一)计量、结算与支付(1)本项目实行按月计量,供应商在计量前应填报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清单,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月进度结算时,按实际完成且经采购人项目负责人签认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3)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已完工程量计算书,或提交的工程量计算书不符合采购人要求且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经采购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交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工程量计算书的,则视为供应商认可由采购人自行编制工程量计算书作为结算依据。2.工程款结算:(2)进度款结算:进度款结算暂按《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第1期仁寿县信息价进行进度款参考计算,最终结算以评审价为基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予以扣回或补足。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报的验工计价资料审核完毕,并返还一份给供应商。供应商如对该次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审核结果后的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采购人据此进行书面、现场核实,经采购人核实后的结果为本次验工计价的结果,若供应商在本款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审核结果即视为被供应商确认,并作为当期进度款结算的依据。同时,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同步提供质检等工程资料(包含但不仅限于检验批、隐蔽工程资料等)。(4)采购人向建设单位、监理和其它单位报送工程有关的资料,仅视为采购人向建设单位、监理和其它单位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内容的必经程序,而不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6)供应商未及时向采购人递交其分包竣工验收报告、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亦未与采购人签订相关末次封账协议,经采购人催告后15个日历日内仍拒不办理竣工结算的,视为供应商同意并委托采购人单方制作的竣工结算资料,双方的结算以采购人单方制作的结算资料为准,供应商事后不得再对该结算资料提出异议。(1)预付款:合同暂定总价的30%(含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分两次扣回,第1次进度款拨付时扣回预付款的50%,第2次进度款拨付时扣回预付款的50%,若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扣回预付款时,剩余未扣回部分顺延至下一期进度款中扣完为止。(3)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未能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或采购人有权在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减。且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5)支付方式:②质保期内若出现问题,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若供应商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所产生的费用可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扣除后供应商应在5日内补足质保金。1.供应商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逾期一日按每天5000元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十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另行承担合同暂定总价2.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强电工程施工,全程配合采购人、监理、建设单位开展质量检查、安全检查、日常巡查、专项飞行检查(飞检)及各类信访、业主、主管部门投诉核查工作。若检查、巡查、飞检、投诉核查过程中,查实供应商存在施工质量缺陷、安全隐患、文明施工不达标、资料缺失、违规作业等问题,采购人有权根据问题情节轻重、造成影响大小、整改响应速度单方核定罚款金额。上述罚款采购人可直接从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供应商对此无异议;供应商不得以罚款标准未事前细化为由拒绝扣款。(1)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3)无视采购人事先的书面警告,公然忽视合同规定的义务及采购人的要求;(5)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7)供应商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修复的;(9)未提出合理原因拒绝执行变更的;4.供应商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经采购人发出整改通知后,供应商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采购人有权使用供应商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供应商文件和由供应商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相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可在支付供应商的工程款中包含该部分费用。采购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供应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6.若检查、巡查、飞检、投诉核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供应商按1000元/处承担违约责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供应商按5000元/处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的安全(质量、环保)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供应商按2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8.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供应商民工讨薪、信访等事件发生,给采购人造成影响的,一经查实,采购人将对供应商处以5万元/次的违约金。业主单位,若因现场整改、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工程无法按期移交,采购人将视情况对供应商处以5万元的违约金。10%的违约金。12.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垃圾清运,采购人可自行委托,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000元/天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累计超过30天或十次以上(含十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按合同暂定总价的14.技术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2天,且重点及关键部位施工必须在场,离开施工现场必须经采购人书面批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它项目兼职,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有兼职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技术负责人,并向采购人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技术负责人离开施工现场必须经采购人书面批准,未经批准,供应商需按照5%向采购人承担违约金。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累计超过30天或十次以上(含十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按合同暂定总价的16.人员配备与更换:供应商派驻到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及关键人员(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且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仅当出现下列不可归责于供应商的客观情形之一时,供应商方可向采购人提请更换:(2)项目负责人或关键人员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或受到刑事处罚;2000元/人次的违约金,且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按合同暂定价的17.上级检查特别约定: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检查时,项目负责人或关键人员未经批准不在岗,且无本合同约定的书面请假或豁免依据的,供应商按5000元/人次向采购人支付专项违约金,多人缺岗累加计算。19.供应商20.如果因供应商原因发生恶意停工、恶意闹事,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5%的违约金。23.若供应商需要退还多支付费用的,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逾期未退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超付部分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2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给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或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等法律责任。27.对于约定的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均有权从应付工程款或供应商履约担保中直接扣除。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补足。29.凡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采购人均有权不退还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将供应商纳入采购人黑名单,一经纳入采购人黑名单的,供应商及其关联方一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所有招标采购活动。二、报名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1.项目负责人12.技术负责人13.现场管理员14.电工(高压)1名,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6.安全员1类证书。名。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提供一个在建或已完成的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业绩指单个电力施工合同,且合同总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对应合同发票不低于200万元(提供税务验票系统进行查验的真伪结果截图)。三、采购方式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17日上午9:30。(一)(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2.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备案之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台自动退还。1.成交人未及时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或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恶意投标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六、抽取时间及规则(二)抽取规则:网上随机抽取。七、资格审查(二)2026年9月17日下午17:00前,成交人需提交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近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2.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4.“信用中国”网上查询截图;6.诚信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四)提交审查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及对应的电子版(PDF),每页加盖单位鲜章。采购人: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已隐藏】平台咨询电话【已隐藏】 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