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2、3、4、5、6)
日期:2026-09-30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 ||
| 行政区域 | 济南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30日 23:50 |
| 评审专家名单 | 刘玉强,朱恒涛,孔爱云,张家国,张保峰,郭刚强,姜斌 | ||
| 总中标金额 | ¥755.14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许贝贝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1-88256906 | ||
| 采购单位 |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31-5170277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鸿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3-1号金宇大厦8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31-88256906 | ||
一、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602001237
二、项目名称: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3号3号楼 | 1,363,872.00元 | 单价:5,010.00元 | 94.57 |
采购包2:
| 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 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77号2号楼4楼西001 | 1,336,731.00元 | 单价:4,945.00元 | 89.27 |
采购包3:
| 梅里埃检测技术(青岛)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华贯路819号6号楼105-106户 | 1,249,307.00元 | 单价:4,700.00元 | 88.82 |
采购包4:
| 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省泰安高新区泰山科技产业园8号楼 | 1,240,360.00元 | 单价:4,600.00元 | 88.28 |
采购包5:
| 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 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北海社区胜利东街88号(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内) | 1,184,152.00元 | 单价:5,003.39元 | 87.30 |
采购包6:
| 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省潍坊高新区孵化二巷1号电磁实验楼5楼 | 1,176,978.00元 | 单价:8,858.00元 | 90.2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服务类(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 1-1-1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 1-1-2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 1-1-3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水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 1-1-4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饲料检测服务 | 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采购包2(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服务类(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 2-1-1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 | 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 |
| 2-1-2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 | 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 |
| 2-1-3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水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 | 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 |
| 2-1-4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饲料检测服务 | 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 | 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 |
采购包3(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服务类(梅里埃检测技术(青岛)有限公司)
| 3-1-1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3-1-2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3-1-3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水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3-1-4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饲料检测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采购包4(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服务类(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4-1-1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4-1-2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4-1-3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水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4-1-4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饲料检测服务 |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采购包5(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服务类(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 5-1-1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1)拥有熟悉农产品的专业抽样、检测技术人员,信用记录良好,能够保证检验检测质量,具有分析研判检验检测数据、编制结果分析报告的能力,并能对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检测时要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对农药残留超标样品要用双柱法或质谱法进行确认。 (3)供应商应具备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检测所必需设备,投标人应具备样品抽样、运输及保存设备。 (4)供应商应当熟悉和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产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按照任务下达部门的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抽检任务。检测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将问题及有关情况报告采购人委托的任务牵头汇总单位。 (5)按照采购人要求,结合抽样及调研工作和检验结果开展分析和研判,提供预警信息服务,及时报送检验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和综合分析报告,保证检测数据客观、真实、有效。 (6)严格遵守抽样、检测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检验检测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检测结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和牵头汇总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7)供应商应当自觉接受采购人组织的质控考核、现场检查和能力验证等工作安排。 (8)为确保需冷藏冷冻样品及时送交实验室,便于采购人开展现场核查、能力比对、异议复核等工作,原则上投标人检验实验室应在本省区域范围内。 (9)供应商承诺近3年无检验数据造假等质量问题,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0)供应商必须承诺,如果采购人质控考核和飞行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甚至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行为,采购人有权随时中止合同,且追回相关财政资金。 (11)所有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样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样品不合格”。 (12)检测机构应按照抽检任务的品种、下达日期先后次序有序整理抽检任务档案材料,并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2 年。每个样品按规定保留备样,备样自检测报告发布之日起妥善保存不少于 6个月,以备复检。 (13)任何检测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资质认证不全,出现个别项目未认证而盲目承担检测任务致使结果不能应用的; ②抽检过程中使用实习大学生等非职业抽检人员; ③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分包; ④未经许可使用、公布市农业农村局抽检任务信息; ⑤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一经发现,一切损失由农产品检测机构承担,市农业农村局将立即终止其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以上情形,该农产品检测机构将永久性失去承接市农业农村局任何抽检任务的资格。 对因未按规定现场抽样、制样和运输样品等抽样流程不规范,造成检测结果不能应用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检测结果有争议并经复检证明承担任务检测机构数据错误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上述情况出现一次的,暂停承担检测任务 3 个月,累计出现两次的,取消承检资格。 若甲方单独安排抽取尿液的任务,尿液检测价格按畜产品报价的一半计算。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满足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的要求和标准。 |
| 5-1-2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1)拥有熟悉农产品的专业抽样、检测技术人员,信用记录良好,能够保证检验检测质量,具有分析研判检验检测数据、编制结果分析报告的能力,并能对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检测时要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对农药残留超标样品要用双柱法或质谱法进行确认。 (3)供应商应具备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检测所必需设备,投标人应具备样品抽样、运输及保存设备。 (4)供应商应当熟悉和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产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按照任务下达部门的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抽检任务。检测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将问题及有关情况报告采购人委托的任务牵头汇总单位。 (5)按照采购人要求,结合抽样及调研工作和检验结果开展分析和研判,提供预警信息服务,及时报送检验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和综合分析报告,保证检测数据客观、真实、有效。 (6)严格遵守抽样、检测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检验检测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检测结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和牵头汇总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7)供应商应当自觉接受采购人组织的质控考核、现场检查和能力验证等工作安排。 (8)为确保需冷藏冷冻样品及时送交实验室,便于采购人开展现场核查、能力比对、异议复核等工作,原则上投标人检验实验室应在本省区域范围内。 (9)供应商承诺近3年无检验数据造假等质量问题,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0)供应商必须承诺,如果采购人质控考核和飞行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甚至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行为,采购人有权随时中止合同,且追回相关财政资金。 (11)所有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样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样品不合格”。 (12)检测机构应按照抽检任务的品种、下达日期先后次序有序整理抽检任务档案材料,并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2 年。每个样品按规定保留备样,备样自检测报告发布之日起妥善保存不少于 6个月,以备复检。 (13)任何检测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资质认证不全,出现个别项目未认证而盲目承担检测任务致使结果不能应用的; ②抽检过程中使用实习大学生等非职业抽检人员; ③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分包; ④未经许可使用、公布市农业农村局抽检任务信息; ⑤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一经发现,一切损失由农产品检测机构承担,市农业农村局将立即终止其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以上情形,该农产品检测机构将永久性失去承接市农业农村局任何抽检任务的资格。 对因未按规定现场抽样、制样和运输样品等抽样流程不规范,造成检测结果不能应用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检测结果有争议并经复检证明承担任务检测机构数据错误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上述情况出现一次的,暂停承担检测任务 3 个月,累计出现两次的,取消承检资格。 若甲方单独安排抽取尿液的任务,尿液检测价格按畜产品报价的一半计算。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满足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的要求和标准。 |
| 5-1-3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水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水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1)拥有熟悉农产品的专业抽样、检测技术人员,信用记录良好,能够保证检验检测质量,具有分析研判检验检测数据、编制结果分析报告的能力,并能对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检测时要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对农药残留超标样品要用双柱法或质谱法进行确认。 (3)供应商应具备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检测所必需设备,投标人应具备样品抽样、运输及保存设备。 (4)供应商应当熟悉和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产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按照任务下达部门的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抽检任务。检测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将问题及有关情况报告采购人委托的任务牵头汇总单位。 (5)按照采购人要求,结合抽样及调研工作和检验结果开展分析和研判,提供预警信息服务,及时报送检验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和综合分析报告,保证检测数据客观、真实、有效。 (6)严格遵守抽样、检测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检验检测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检测结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和牵头汇总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7)供应商应当自觉接受采购人组织的质控考核、现场检查和能力验证等工作安排。 (8)为确保需冷藏冷冻样品及时送交实验室,便于采购人开展现场核查、能力比对、异议复核等工作,原则上投标人检验实验室应在本省区域范围内。 (9)供应商承诺近3年无检验数据造假等质量问题,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0)供应商必须承诺,如果采购人质控考核和飞行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甚至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行为,采购人有权随时中止合同,且追回相关财政资金。 (11)所有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样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样品不合格”。 (12)检测机构应按照抽检任务的品种、下达日期先后次序有序整理抽检任务档案材料,并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2 年。每个样品按规定保留备样,备样自检测报告发布之日起妥善保存不少于 6个月,以备复检。 (13)任何检测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资质认证不全,出现个别项目未认证而盲目承担检测任务致使结果不能应用的; ②抽检过程中使用实习大学生等非职业抽检人员; ③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分包; ④未经许可使用、公布市农业农村局抽检任务信息; ⑤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一经发现,一切损失由农产品检测机构承担,市农业农村局将立即终止其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以上情形,该农产品检测机构将永久性失去承接市农业农村局任何抽检任务的资格。 对因未按规定现场抽样、制样和运输样品等抽样流程不规范,造成检测结果不能应用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检测结果有争议并经复检证明承担任务检测机构数据错误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上述情况出现一次的,暂停承担检测任务 3 个月,累计出现两次的,取消承检资格。 若甲方单独安排抽取尿液的任务,尿液检测价格按畜产品报价的一半计算。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满足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的要求和标准。 |
| 5-1-4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饲料检测服务 | 饲料检测服务 | (1)拥有熟悉农产品的专业抽样、检测技术人员,信用记录良好,能够保证检验检测质量,具有分析研判检验检测数据、编制结果分析报告的能力,并能对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检测时要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对农药残留超标样品要用双柱法或质谱法进行确认。 (3)供应商应具备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检测所必需设备,投标人应具备样品抽样、运输及保存设备。 (4)供应商应当熟悉和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产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按照任务下达部门的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抽检任务。检测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将问题及有关情况报告采购人委托的任务牵头汇总单位。 (5)按照采购人要求,结合抽样及调研工作和检验结果开展分析和研判,提供预警信息服务,及时报送检验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和综合分析报告,保证检测数据客观、真实、有效。 (6)严格遵守抽样、检测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检验检测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检测结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和牵头汇总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7)供应商应当自觉接受采购人组织的质控考核、现场检查和能力验证等工作安排。 (8)为确保需冷藏冷冻样品及时送交实验室,便于采购人开展现场核查、能力比对、异议复核等工作,原则上投标人检验实验室应在本省区域范围内。 (9)供应商承诺近3年无检验数据造假等质量问题,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0)供应商必须承诺,如果采购人质控考核和飞行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甚至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行为,采购人有权随时中止合同,且追回相关财政资金。 (11)所有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样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样品不合格”。 (12)检测机构应按照抽检任务的品种、下达日期先后次序有序整理抽检任务档案材料,并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2 年。每个样品按规定保留备样,备样自检测报告发布之日起妥善保存不少于 6个月,以备复检。 (13)任何检测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资质认证不全,出现个别项目未认证而盲目承担检测任务致使结果不能应用的; ②抽检过程中使用实习大学生等非职业抽检人员; ③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分包; ④未经许可使用、公布市农业农村局抽检任务信息; ⑤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一经发现,一切损失由农产品检测机构承担,市农业农村局将立即终止其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以上情形,该农产品检测机构将永久性失去承接市农业农村局任何抽检任务的资格。 对因未按规定现场抽样、制样和运输样品等抽样流程不规范,造成检测结果不能应用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检测结果有争议并经复检证明承担任务检测机构数据错误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上述情况出现一次的,暂停承担检测任务 3 个月,累计出现两次的,取消承检资格。 若甲方单独安排抽取尿液的任务,尿液检测价格按畜产品报价的一半计算。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满足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的要求和标准。 |
采购包6(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服务类(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6-1-1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项目要求:(1)拥有熟悉农产品的专业抽样、检测技术人员,信用记录良好,能够保证检验检测质量,具有分析研判检验检测数据、编制结果分析报告的能力,并能对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检测时要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对农药残留超标样品要用双柱法或质谱法进行确认。 (3)供应商应具备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检测所必需设备,投标人应具备样品抽样、运输及保存设备。 (4)供应商应当熟悉和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产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按照任务下达部门的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抽检任务。检测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将问题及有关情况报告采购人委托的任务牵头汇总单位。 (5)按照采购人要求,结合抽样及调研工作和检验结果开展分析和研判,提供预警信息服务,及时报送检验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和综合分析报告,保证检测数据客观、真实、有效。 (6)严格遵守抽样、检测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检验检测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检测结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和牵头汇总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7)供应商应当自觉接受采购人组织的质控考核、现场检查和能力验证等工作安排。 (8)为确保需冷藏冷冻样品及时送交实验室,便于采购人开展现场核查、能力比对、异议复核等工作,原则上投标人检验实验室应在本省区域范围内。 (9)供应商承诺近3年无检验数据造假等质量问题,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0)供应商必须承诺,如果采购人质控考核和飞行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甚至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行为,采购人有权随时中止合同,且追回相关财政资金。 (11)所有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样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样品不合格”。 (12)检测机构应按照抽检任务的品种、下达日期先后次序有序整理抽检任务档案材料,并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2 年。每个样品按规定保留备样,备样自检测报告发布之日起妥善保存不少于 6个月,以备复检。 (13)任何检测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资质认证不全,出现个别项目未认证而盲目承担检测任务致使结果不能应用的; ②抽检过程中使用实习大学生等非职业抽检人员; ③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分包; ④未经许可使用、公布市农业农村局抽检任务信息; ⑤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一经发现,一切损失由农产品检测机构承担,市农业农村局将立即终止其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以上情形,该农产品检测机构将永久性失去承接市农业农村局任何抽检任务的资格。 对因未按规定现场抽样、制样和运输样品等抽样流程不规范,造成检测结果不能应用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检测结果有争议并经复检证明承担任务检测机构数据错误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上述情况出现一次的,暂停承担检测任务 3 个月,累计出现两次的,取消承检资格。 若甲方单独安排抽取尿液的任务,尿液检测价格按畜产品报价的一半计算。其他要求:1.检验周期要求:一般样品进实验室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结果报告(特殊的检验项目按检验时限要求出具报告);对于委托方要求加急的检验项目,在确保检验结果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按时限要求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2.抽检响应时间:一般项目,供应商接甲方通知后,按约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加快加急项目,接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3.符合国家规定的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其他要求。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6-1-2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项目要求:(1)拥有熟悉农产品的专业抽样、检测技术人员,信用记录良好,能够保证检验检测质量,具有分析研判检验检测数据、编制结果分析报告的能力,并能对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检测时要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对农药残留超标样品要用双柱法或质谱法进行确认。 (3)供应商应具备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检测所必需设备,投标人应具备样品抽样、运输及保存设备。 (4)供应商应当熟悉和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产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按照任务下达部门的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抽检任务。检测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将问题及有关情况报告采购人委托的任务牵头汇总单位。 (5)按照采购人要求,结合抽样及调研工作和检验结果开展分析和研判,提供预警信息服务,及时报送检验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和综合分析报告,保证检测数据客观、真实、有效。 (6)严格遵守抽样、检测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检验检测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检测结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和牵头汇总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7)供应商应当自觉接受采购人组织的质控考核、现场检查和能力验证等工作安排。 (8)为确保需冷藏冷冻样品及时送交实验室,便于采购人开展现场核查、能力比对、异议复核等工作,原则上投标人检验实验室应在本省区域范围内。 (9)供应商承诺近3年无检验数据造假等质量问题,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0)供应商必须承诺,如果采购人质控考核和飞行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甚至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行为,采购人有权随时中止合同,且追回相关财政资金。 (11)所有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样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样品不合格”。 (12)检测机构应按照抽检任务的品种、下达日期先后次序有序整理抽检任务档案材料,并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2 年。每个样品按规定保留备样,备样自检测报告发布之日起妥善保存不少于 6个月,以备复检。 (13)任何检测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资质认证不全,出现个别项目未认证而盲目承担检测任务致使结果不能应用的; ②抽检过程中使用实习大学生等非职业抽检人员; ③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分包; ④未经许可使用、公布市农业农村局抽检任务信息; ⑤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一经发现,一切损失由农产品检测机构承担,市农业农村局将立即终止其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以上情形,该农产品检测机构将永久性失去承接市农业农村局任何抽检任务的资格。 对因未按规定现场抽样、制样和运输样品等抽样流程不规范,造成检测结果不能应用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检测结果有争议并经复检证明承担任务检测机构数据错误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上述情况出现一次的,暂停承担检测任务 3 个月,累计出现两次的,取消承检资格。 若甲方单独安排抽取尿液的任务,尿液检测价格按畜产品报价的一半计算。其他要求:1.检验周期要求:一般样品进实验室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结果报告(特殊的检验项目按检验时限要求出具报告);对于委托方要求加急的检验项目,在确保检验结果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按时限要求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2.抽检响应时间:一般项目,供应商接甲方通知后,按约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加快加急项目,接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3.符合国家规定的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其他要求。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6-1-3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水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水产品定量检测服务 | 项目要求:(1)拥有熟悉农产品的专业抽样、检测技术人员,信用记录良好,能够保证检验检测质量,具有分析研判检验检测数据、编制结果分析报告的能力,并能对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检测时要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对农药残留超标样品要用双柱法或质谱法进行确认。 (3)供应商应具备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检测所必需设备,投标人应具备样品抽样、运输及保存设备。 (4)供应商应当熟悉和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产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按照任务下达部门的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抽检任务。检测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将问题及有关情况报告采购人委托的任务牵头汇总单位。 (5)按照采购人要求,结合抽样及调研工作和检验结果开展分析和研判,提供预警信息服务,及时报送检验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和综合分析报告,保证检测数据客观、真实、有效。 (6)严格遵守抽样、检测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检验检测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检测结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和牵头汇总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7)供应商应当自觉接受采购人组织的质控考核、现场检查和能力验证等工作安排。 (8)为确保需冷藏冷冻样品及时送交实验室,便于采购人开展现场核查、能力比对、异议复核等工作,原则上投标人检验实验室应在本省区域范围内。 (9)供应商承诺近3年无检验数据造假等质量问题,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0)供应商必须承诺,如果采购人质控考核和飞行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甚至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行为,采购人有权随时中止合同,且追回相关财政资金。 (11)所有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样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样品不合格”。 (12)检测机构应按照抽检任务的品种、下达日期先后次序有序整理抽检任务档案材料,并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2 年。每个样品按规定保留备样,备样自检测报告发布之日起妥善保存不少于 6个月,以备复检。 (13)任何检测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资质认证不全,出现个别项目未认证而盲目承担检测任务致使结果不能应用的; ②抽检过程中使用实习大学生等非职业抽检人员; ③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分包; ④未经许可使用、公布市农业农村局抽检任务信息; ⑤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一经发现,一切损失由农产品检测机构承担,市农业农村局将立即终止其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以上情形,该农产品检测机构将永久性失去承接市农业农村局任何抽检任务的资格。 对因未按规定现场抽样、制样和运输样品等抽样流程不规范,造成检测结果不能应用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检测结果有争议并经复检证明承担任务检测机构数据错误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上述情况出现一次的,暂停承担检测任务 3 个月,累计出现两次的,取消承检资格。 若甲方单独安排抽取尿液的任务,尿液检测价格按畜产品报价的一半计算。其他要求:1.检验周期要求:一般样品进实验室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结果报告(特殊的检验项目按检验时限要求出具报告);对于委托方要求加急的检验项目,在确保检验结果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按时限要求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2.抽检响应时间:一般项目,供应商接甲方通知后,按约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加快加急项目,接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3.符合国家规定的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其他要求。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6-1-4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饲料检测服务 | 饲料检测服务 | 项目要求:(1)拥有熟悉农产品的专业抽样、检测技术人员,信用记录良好,能够保证检验检测质量,具有分析研判检验检测数据、编制结果分析报告的能力,并能对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检测时要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对农药残留超标样品要用双柱法或质谱法进行确认。 (3)供应商应具备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检测所必需设备,投标人应具备样品抽样、运输及保存设备。 (4)供应商应当熟悉和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产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按照任务下达部门的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抽检任务。检测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将问题及有关情况报告采购人委托的任务牵头汇总单位。 (5)按照采购人要求,结合抽样及调研工作和检验结果开展分析和研判,提供预警信息服务,及时报送检验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和综合分析报告,保证检测数据客观、真实、有效。 (6)严格遵守抽样、检测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检验检测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检测结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和牵头汇总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7)供应商应当自觉接受采购人组织的质控考核、现场检查和能力验证等工作安排。 (8)为确保需冷藏冷冻样品及时送交实验室,便于采购人开展现场核查、能力比对、异议复核等工作,原则上投标人检验实验室应在本省区域范围内。 (9)供应商承诺近3年无检验数据造假等质量问题,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0)供应商必须承诺,如果采购人质控考核和飞行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甚至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行为,采购人有权随时中止合同,且追回相关财政资金。 (11)所有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样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样品不合格”。 (12)检测机构应按照抽检任务的品种、下达日期先后次序有序整理抽检任务档案材料,并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2 年。每个样品按规定保留备样,备样自检测报告发布之日起妥善保存不少于 6个月,以备复检。 (13)任何检测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资质认证不全,出现个别项目未认证而盲目承担检测任务致使结果不能应用的; ②抽检过程中使用实习大学生等非职业抽检人员; ③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分包; ④未经许可使用、公布市农业农村局抽检任务信息; ⑤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一经发现,一切损失由农产品检测机构承担,市农业农村局将立即终止其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以上情形,该农产品检测机构将永久性失去承接市农业农村局任何抽检任务的资格。 对因未按规定现场抽样、制样和运输样品等抽样流程不规范,造成检测结果不能应用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检测结果有争议并经复检证明承担任务检测机构数据错误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上述情况出现一次的,暂停承担检测任务 3 个月,累计出现两次的,取消承检资格。 若甲方单独安排抽取尿液的任务,尿液检测价格按畜产品报价的一半计算。其他要求:1.检验周期要求:一般样品进实验室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结果报告(特殊的检验项目按检验时限要求出具报告);对于委托方要求加急的检验项目,在确保检验结果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按时限要求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2.抽检响应时间:一般项目,供应商接甲方通知后,按约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加快加急项目,接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3.符合国家规定的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其他要求。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6-1-5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绿色食品检测 | 绿色食品检测 | 项目要求:(1)拥有熟悉农产品的专业抽样、检测技术人员,信用记录良好,能够保证检验检测质量,具有分析研判检验检测数据、编制结果分析报告的能力,并能对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检测时要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对农药残留超标样品要用双柱法或质谱法进行确认。 (3)供应商应具备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检测所必需设备,投标人应具备样品抽样、运输及保存设备。 (4)供应商应当熟悉和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产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按照任务下达部门的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抽检任务。检测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将问题及有关情况报告采购人委托的任务牵头汇总单位。 (5)按照采购人要求,结合抽样及调研工作和检验结果开展分析和研判,提供预警信息服务,及时报送检验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和综合分析报告,保证检测数据客观、真实、有效。 (6)严格遵守抽样、检测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检验检测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检测结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和牵头汇总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7)供应商应当自觉接受采购人组织的质控考核、现场检查和能力验证等工作安排。 (8)为确保需冷藏冷冻样品及时送交实验室,便于采购人开展现场核查、能力比对、异议复核等工作,原则上投标人检验实验室应在本省区域范围内。 (9)供应商承诺近3年无检验数据造假等质量问题,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0)供应商必须承诺,如果采购人质控考核和飞行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甚至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行为,采购人有权随时中止合同,且追回相关财政资金。 (11)所有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样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样品不合格”。 (12)检测机构应按照抽检任务的品种、下达日期先后次序有序整理抽检任务档案材料,并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2 年。每个样品按规定保留备样,备样自检测报告发布之日起妥善保存不少于 6个月,以备复检。 (13)任何检测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资质认证不全,出现个别项目未认证而盲目承担检测任务致使结果不能应用的; ②抽检过程中使用实习大学生等非职业抽检人员; ③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分包; ④未经许可使用、公布市农业农村局抽检任务信息; ⑤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一经发现,一切损失由农产品检测机构承担,市农业农村局将立即终止其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以上情形,该农产品检测机构将永久性失去承接市农业农村局任何抽检任务的资格。 对因未按规定现场抽样、制样和运输样品等抽样流程不规范,造成检测结果不能应用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检测结果有争议并经复检证明承担任务检测机构数据错误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上述情况出现一次的,暂停承担检测任务 3 个月,累计出现两次的,取消承检资格。 若甲方单独安排抽取尿液的任务,尿液检测价格按畜产品报价的一半计算。其他要求:1.检验周期要求:一般样品进实验室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结果报告(特殊的检验项目按检验时限要求出具报告);对于委托方要求加急的检验项目,在确保检验结果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按时限要求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2.抽检响应时间:一般项目,供应商接甲方通知后,按约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加快加急项目,接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3.符合国家规定的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其他要求。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6-1-6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绿色产地环境检测服务 | 绿色产地环境检测服务 | 项目要求:(1)拥有熟悉农产品的专业抽样、检测技术人员,信用记录良好,能够保证检验检测质量,具有分析研判检验检测数据、编制结果分析报告的能力,并能对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检测时要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对农药残留超标样品要用双柱法或质谱法进行确认。 (3)供应商应具备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检测所必需设备,投标人应具备样品抽样、运输及保存设备。 (4)供应商应当熟悉和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产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按照任务下达部门的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抽检任务。检测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将问题及有关情况报告采购人委托的任务牵头汇总单位。 (5)按照采购人要求,结合抽样及调研工作和检验结果开展分析和研判,提供预警信息服务,及时报送检验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和综合分析报告,保证检测数据客观、真实、有效。 (6)严格遵守抽样、检测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检验检测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检测结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和牵头汇总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7)供应商应当自觉接受采购人组织的质控考核、现场检查和能力验证等工作安排。 (8)为确保需冷藏冷冻样品及时送交实验室,便于采购人开展现场核查、能力比对、异议复核等工作,原则上投标人检验实验室应在本省区域范围内。 (9)供应商承诺近3年无检验数据造假等质量问题,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0)供应商必须承诺,如果采购人质控考核和飞行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甚至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行为,采购人有权随时中止合同,且追回相关财政资金。 (11)所有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样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样品不合格”。 (12)检测机构应按照抽检任务的品种、下达日期先后次序有序整理抽检任务档案材料,并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2 年。每个样品按规定保留备样,备样自检测报告发布之日起妥善保存不少于 6个月,以备复检。 (13)任何检测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资质认证不全,出现个别项目未认证而盲目承担检测任务致使结果不能应用的; ②抽检过程中使用实习大学生等非职业抽检人员; ③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分包; ④未经许可使用、公布市农业农村局抽检任务信息; ⑤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一经发现,一切损失由农产品检测机构承担,市农业农村局将立即终止其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以上情形,该农产品检测机构将永久性失去承接市农业农村局任何抽检任务的资格。 对因未按规定现场抽样、制样和运输样品等抽样流程不规范,造成检测结果不能应用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检测结果有争议并经复检证明承担任务检测机构数据错误的,该批次承检任务费用不予结算。上述情况出现一次的,暂停承担检测任务 3 个月,累计出现两次的,取消承检资格。 若甲方单独安排抽取尿液的任务,尿液检测价格按畜产品报价的一半计算。其他要求:1.检验周期要求:一般样品进实验室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结果报告(特殊的检验项目按检验时限要求出具报告);对于委托方要求加急的检验项目,在确保检验结果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按时限要求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2.抽检响应时间:一般项目,供应商接甲方通知后,按约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加快加急项目,接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3.符合国家规定的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其他要求。 | 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一年。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郭刚强、姜斌 |
| 评审专家: | 刘玉强、朱恒涛、孔爱云、张家国、张保峰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各包中标人须在发布成交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参照【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号文标准按预算金额交纳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各包成交供应商在缴纳代理费的同时按预算金额的1‰向见证律师缴纳见证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上述费用包含在各服务供应商的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列支。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17910.98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17693.85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16994.46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16922.88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16473.22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6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16415.82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94.57 |
| 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9.27 |
| 梅里埃检测技术(青岛)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8.54 |
| 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8.28 |
| 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7.30 |
| 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5.94 |
| 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1.21 |
| 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8.58 |
| 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8.22 |
| 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6.81 |
| 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5.46 |
| 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2.29 |
| 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1.44 |
合同包2(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9.27 |
| 梅里埃检测技术(青岛)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8.82 |
| 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8.28 |
| 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94.57 |
| 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7.30 |
| 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5.94 |
| 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1.21 |
| 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8.58 |
| 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8.22 |
| 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6.81 |
| 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5.25 |
| 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2.29 |
| 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1.44 |
合同包3(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梅里埃检测技术(青岛)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8.82 |
| 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8.28 |
| 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7.30 |
| 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94.57 |
| 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9.27 |
| 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5.94 |
| 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1.21 |
| 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8.58 |
| 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8.36 |
| 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7.38 |
| 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5.25 |
| 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2.29 |
| 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1.44 |
合同包4(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8.28 |
| 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7.30 |
| 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5.94 |
| 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94.57 |
| 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9.27 |
| 梅里埃检测技术(青岛)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8.82 |
| 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9.78 |
| 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8.58 |
| 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8.22 |
| 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6.81 |
| 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3.82 |
| 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2.29 |
| 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1.44 |
合同包5(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7.30 |
| 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5.94 |
| 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1.21 |
| 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94.57 |
| 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9.27 |
| 梅里埃检测技术(青岛)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8.82 |
| 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8.28 |
| 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8.58 |
| 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8.22 |
| 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6.81 |
| 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5.25 |
| 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2.29 |
| 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1.44 |
合同包6(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90.25 |
| 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1.30 |
| 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9.18 |
| 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5.25 |
| 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8.14 |
| 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9.71 |
无
合同包1(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1 | 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2 | 梅里埃检测技术(青岛)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3 | 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4 | 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5 | 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6 | 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7 | 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8 | 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9 | 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10 | 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11 | 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12 | 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13 | 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
| 14 | 山东匠造检测有限公司 |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
| 15 | 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
合同包2(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1 | 梅里埃检测技术(青岛)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2 | 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3 | 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兼投不兼中,已作为前面分包中标人) |
| 4 | 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5 | 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6 | 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7 | 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8 | 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9 | 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10 | 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11 | 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12 | 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13 | 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
| 14 | 山东匠造检测有限公司 |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
| 15 | 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
合同包3(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1 | 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2 | 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3 | 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兼投不兼中,已作为前面分包中标人) |
| 4 | 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兼投不兼中,已作为前面分包中标人) |
| 5 | 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6 | 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7 | 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8 | 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9 | 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10 | 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11 | 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12 | 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13 | 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
| 14 | 山东匠造检测有限公司 |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
| 15 | 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
合同包4(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
| 1 | 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2 | 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 3 | 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兼投不兼中,已作为前面分包中标人) |
| 4 | 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兼投不兼中,已作为前面分包中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