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安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10-08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行政区域 | 湖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08日 16:14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08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郴州市安仁县五一北路(简爱婚礼)四楼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19日 15: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郴州市安仁县五一北路(简爱婚礼)四楼 | ||
| 预算金额 | ¥78.4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安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仁县七一西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865137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涌泉街道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53876806 | ||
安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项目概况
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郴州市安仁县五一北路(简爱婚礼)四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9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采购项目编号:CGXM2026431028000004
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431028000004-1
4、合同履行期限:安仁县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项目:7天*7期;
5、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 安仁县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项目 | 784000.00 | 784000.00 | 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项目 |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采取分期分批疗养方式,疗养时间每期为7天,分7期疗养,每期疗养28人,共196人。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疗养健康体检、疗养科室、日常用品、急救及防护药品(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1 |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名称:安仁县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项目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及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名称:安仁县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项目
特定资格条件:具备有效的专业疗养健康体检中心或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证书处于有效期)
1、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00 至12:00: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郴州市安仁县五一北路(简爱婚礼)四楼
3、方式:线下获取
4、售价:0元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郴州市安仁县五一北路(简爱婚礼)四楼
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郴州市安仁县五一北路(简爱婚礼)四楼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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