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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蓝田县安村镇人民政府(本级)安村镇村内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08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西安市蓝田县安村镇人民政府(本级)安村镇村内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10-0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村镇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西安市蓝田县安村镇人民政府(本级)
行政区域蓝田县公告时间2026年10月08日 20:0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130.7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婵婵
项目联系电话15691114128
采购单位西安市蓝田县安村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蓝田县安村镇巨东街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729506358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智合聚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办三桥新街财富大厦1楼1单元15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91114128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 (1).pdf

项目概况

安村镇村内道路硬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JS2026-CS007

项目名称:安村镇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7,9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村镇村内道路硬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村镇村内道路硬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1)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报告应满足以下要求:①供应商是企业的,财务报告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 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 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且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② 供应商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 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③供应商适用《政府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④供应商适用《⺠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财务报告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⑤供应商是上述四种情况以外情况的,按照其依法适用的会计制度、财务规则或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 ⑥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提供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戶开戶银行开戶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戶信息,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资信证明须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供应商基本账戶开戶银行出具。②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注:(1)或(2)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原三级资质未换发二级资质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8)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书面声明;(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公示结果截图);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至 2026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 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陕西省财政 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 知》(财库〔2022〕35号)。
    (七)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供应商免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供应商如不参与项目投标,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联系人(联系邮箱:sxzhjs888@126.com)。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部门反映。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蓝田县安村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蓝田县安村镇巨东街道

联系方式:17729506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智合聚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办三桥新街财富大厦1楼1单元1504室

联系方式:15691114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婵婵

电话:15691114128

陕西智合聚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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