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州铁检检察文化融媒体中心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日期:2026-10-09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铁检检察文化融媒体中心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09日 15:22 |
| 评审专家名单 | 唐昕文,郑华,游日章,林航,练增宇 | ||
| 总中标金额 | ¥275.5337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鹭、何丹萍、林龙宇、许灿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666679 | ||
| 采购单位 | 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雷路5号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8705335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3666679 | ||
一、项目编号:[350001]HSXM[GK]2026001
二、项目名称:福州铁检检察文化融媒体中心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二站村北路76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三期7号楼 | 2,755,337.00元 | 96.9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1-1 | 公共文化类合作服务 | 检察文化服务 | 对现有空间进行融媒体文化功能升级改造,通过整合空间资源、引入数字化展陈与互动传播技术,打造集成果展示、文化传播、宣传教育、交流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检察文化宣传平台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天内容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交付使用,服务周期为三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2,755,337.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唐昕文 |
| 评审专家: | 郑华、游日章、林航、练增宇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中标(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用。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账号:11701010010045859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州铁检检察文化融媒体中心服务项目:2.904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资格性进行审查: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福建人人共享安全服务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服务价格扣除条款规定,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服务15%的价格扣除幅度,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6年10月09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雷路5号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联系方式:0591-8705335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0591-8366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鹭、何丹萍、林龙宇、许灿军
电话:0591-83666679
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