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6年南石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10-09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南石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南石门镇人民政府(本级) | ||
| 行政区域 | 信都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09日 15:4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 ||
| 预算金额 | ¥386.394843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柴华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9-2999998 | ||
| 采购单位 | 南石门镇人民政府(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周公街南石门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9-29954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邢台中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盛世公馆7-105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9-2999998 | ||
| 项目概况 |
| 2026年南石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自行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TZY2026-019
项目名称:2026年南石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6.39484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63948.43
采购需求:姚坪村街道、火石岗村街道、坂上村街道、皇台底村街道、东石门村街道、前青峪村街道、南贾乡村街道道路改建工程,工作内容包含:修补破损路面、铣刨旧路、铺设沥青或混凝土路面、热熔标线、井盖提升、井盖更换等。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自行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3.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前需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宜可咨询0319-2686133。4.潜在供应商如对响应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若供应商在使用“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900-5886。5.响应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须从“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下载。6、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接收方式:联系人:柴华丽,联系电话:0319-2589919,通讯地址:邢台市信都区盛世公馆7-105。(供应商质疑要按照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质疑,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石门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邢台市信都区周公街南石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319-2995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邢台中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信都区盛世公馆7-105
联系方式:0319-2999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华丽
电 话:0319-2999998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