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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卡若区大队周转房集中供暖供氧设施建设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2026-10-10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西藏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卡若区大队周转房集中供暖供氧设施建设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日期:2026-10-1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藏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卡若区大队周转房集中供暖供氧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品目

工程/安装工程/供暖设备安装

采购单位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昌都县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0日 10: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9:30 至 13:00  下午:15: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昌都市瑞庭假日酒店16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昌都市瑞庭假日酒店16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90.87999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0895-4926047
采购单位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西藏昌都市卡若区马草坝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95-4926047
代理机构名称西藏泉安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藏昌都市明珠苑7栋1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工,18142544976
附件:
附件1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附件2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项目概况

西藏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卡若区大队周转房集中供暖供氧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昌都市明珠苑7栋11-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QA-JZXCS-20260901

项目名称:西藏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卡若区大队周转房集中供暖供氧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87999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87999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在卡若区消防救援大队周转房内建设电地暖和弥散式供氧,共30套住房进行建设,建筑面积1175.6平方米,电地暖、弥散式供氧覆盖区域:客厅、卧室等,该项目共1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

(1)具体情况: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响应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且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其余份额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响应价格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若响应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响应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声明函将随本项目中标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供应商在响应时应当提供近3年内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0日  至 2026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昌都市明珠苑7栋11-1

方式: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查看公告;并在西藏泉安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都市瑞庭假日酒店16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都市瑞庭假日酒店1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西藏昌都市卡若区马草坝92号

联系方式:0895-49260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泉安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昌都市明珠苑7栋11-1

联系方式:王工,18142544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895-4926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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