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沈阳海关食堂烟道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日期:2026-10-10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海关食堂烟道维修改造项目 |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海关 |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10日 14:26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 ||
| 预算金额 | ¥16.69857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姜威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22530070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海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号1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贺瑞024-226937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姜威 024-22530070 | ||
项目概况
沈阳海关食堂烟道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41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4SY260951
项目名称:沈阳海关食堂烟道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9857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6985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沈阳海关食堂烟道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排风管道主立管改造、末端灶台排风管道加装柜式离心通风机、油烟净化器及更换铝扣吊顶,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0日 至 2026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419室)
方式:(1)现场方式获取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购买文件的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419室购买招标文件。(2)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的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购买文件的将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标书付款凭证发送至电子邮箱jdzbgs@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前,请仔细核对资格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只支持对公账户,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组编号)。 汇款账号: 户名: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 号:240180262210001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出。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海关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号16号
联系方式:贺瑞024-22693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姜威 024-22530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威
电 话: 024-2253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