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7年度经开区公安分局食堂食材及食材加工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日期:2026-10-22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7年度经开区公安分局食堂食材及食材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蔬菜加工品 | ||
| 采购单位 | 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淮安市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 12:1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星汇2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96153828 | ||
| 采购单位 | 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路2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78371404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5号明发星悦城23-4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星汇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891-HAXH-G2026-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7年度经开区公安分局食堂食材及食材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条.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90)天。现更正为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
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第4条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5条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期起计算的六十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现更正为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5条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期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更正日期:2026-10-2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新后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级
单位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路26号
联系人:张茂文
联系电话:19816099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5号明发星悦城23-4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996153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599615382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891-HAXH-G2026-0011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