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辽宁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规定,经本机关审核,以下单位符合《兽药经营许可证》法定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2日。序号企业名称许可证号企业法人(负责人)经营范围1东港市XXXXX公司060681066毕姣妤兽药东港市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XXXXXp>联系电话: XXXXX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