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我中心根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反映。联系电话:86655966。东阳市大数据发展中心2024年3月28日 语言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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