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煌铭新XXXXX公司:你单位报送的由泉州市华大环境保XXXXX公司编制的《福建省煌铭新XXXXX公司石英石板材加工石粉及边角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并于2024年3月8日通过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2次一般项目(规划环评)审批委员会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南安市石井镇院下工业区(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租用荣达新型建材(福XXXXX公司闲置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以南安市石井镇及水头镇辖区内人造石英石板材加工产生的石粉及边角料作为原料(不含铬、钴、镍、汞、铅等重金属或F、Cl、Br等卤元素),采用****温等离子体工艺,去除原料中的不饱和树脂等有机物质,回收石英砂(粉),设计年处理人造石板材石粉及边角料10万吨。具体建设内容、地点、处理工艺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根据《报告书》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本项目选址符合南安市石井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泉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建设满足南安市石材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等相关文件要求。《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基本可行,在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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