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法律服务承接主体退出,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翔安区司法局(以下简称“我局”)拟继续开展购买法律服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法律服务事项 本次购买区政府法律服务事项费用总额不超过11万元/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推进区委、区政府依法行政; 2.区委、区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4.协助办理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5.协助办理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论证和审查; 6.协助办理开展行政执法监督; 7.协助办理重大信访矛盾化解; 8.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法律服务事项,承接主体须指派法律顾问助理驻点进行对接并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二、服务期限 我局与提供服务的相关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考核合格可续签)。 三、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1.注册地在厦门的律师事务所; 2.指派的法律顾问助理须具有本科以上法学专业学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要求 1.需提交的报名资料:(1)《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购买法律服务报名表》;(2)拟指派法律顾问助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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