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原招租文件 第一章 招租公告 第六条“租金支付方式:本项目合同承包方式采用年度承租方式。租金采用一年一付形式,第一期承租方须于租赁协议签订当日支付首期租金,以后于每期结束前承租方需提前一个月一次付清下一期租金。若未按期且逾期1个月的,出租人可终止其合同并没收押金。租金每两年递增5%(即第一、二年租金为中标价、第三、四年租金递增5%,第五年租金再递增5%)。水费、电费、维修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修改为“租金支付方式:本项目合同承包方式采用年度承租方式。租金采用半年一付形式,第一期承租方须于租赁协议签订当日支付首期租金,以后于每期结束前承租方需提前一个月一次付清下一期租金。若未按期且逾期1个月的,出租人可终止其合同并没收押金。租金每两年递增5%(即第一、二年租金为中标价、第三、四年租金递增5%,第五年租金再递增5%)。水费、电费、维修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注:①招租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 租 人:漳州市金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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