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省总工会拟推荐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XXXXX式向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拟推荐单位:嘉兴市南湖区总工会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5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XXXXX浙江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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