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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1线涵江区庄边镇凤际村-涵江区梧塘镇枫林村部分路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大修)一期(K216+751-K225+040)设计项目答疑纪要

发布日期: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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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1线涵江区庄边镇凤际村-涵江区梧塘镇枫林村部分路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大修)一期(K216+751-K225+040)设计项目答 疑 纪 要一、网上提问部分:问1:投标须知2.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深度要求。若质量评定不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质量评定结果是与施工好坏直接相关的,建议去掉“若质量评定不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问2:合同条款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其中“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建议更改为“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设计费费率,且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额(不含税)。”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统一修改为: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公路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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