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建设XXXXX公司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辽宁省交通建设XXXXX公司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XXXXX公司以《辽交投财务发[2017]41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交通建设XXXXX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重新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辽宁省交通建设XXXXX公司(以XXXXX公司”)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东临砂山街,办公楼地上部分10层,地下部分1层,属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于1991年10月30日竣工并投入使用。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办公楼外墙维修工程:一层采用干挂花岗岩石材幕墙,二层至顶层采用铝单板幕墙及岩棉保温层;(2)车库维修工程:正面和侧面采用真石漆,背面贴岩棉保温层,刮胶泥,刷涂料;(3)院区维修工程:主要为修补破损的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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