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葛仙庄镇城区村雨污分流及道路硬化工程(二期二标段)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河县葛仙庄镇城区村雨污分流及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2020】0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①项目名称:清河县葛仙庄镇城区村雨污分流及道路硬化工程(二期二标段)。②建设单位: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③建设地址:XXXXX建设内容:路槽整形,灰土基层,水泥混凝土、红砖块料铺设等。⑤标段划分:1个标段。⑥最****限价:809417元。⑦质量标准:合格。⑧工期:4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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